《本溪市土地儲備融資管理辦法》是一則檔案,為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防範財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本溪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5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溪市土地儲備融資管理辦法》是一則檔案,為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防範財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本溪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5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溪市土地儲備融資管理辦法》是一則檔案,為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防範財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本溪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5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防範財政...
本溪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是2010年10月1日本溪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性法規。檔案發布 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50號 《本溪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業經2010年6月30日本溪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
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建立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與項目資產、收益對應的制度,促進土地儲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
土地儲備制度是指2007年11月19日,國土資源部等三部委出台的《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制度介紹 《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系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發布,以“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土地節約集約...
第二條 本州行政區域內的國土資源儲備資金財務收支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土資源儲備資金是指國土資源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土地進行徵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前期開發和對礦產地進行勘查等所需的資金。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
二、進一步規範土地儲備行為 按照《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77號)和《國土資源部財政部 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62號)的規定...
《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對納入儲備的土地,經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批准,土地儲備機構有權對儲備土地進行前期開發、保護、管理、臨時利用及為儲備土地、實施前期開發進行融資等活動。第十八條 土地儲備機構應對儲備土地特別...
土地儲備機構應加強土地儲備資產管理;配契約級財政、國土部門做好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工作,加強土地儲備專項債券項目管理,依法依規使用專項債券資金。5. 有效控制成本 土地儲備機構和房屋徵收部門應認真執行《常州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和《...
附屬檔案: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2017年5月16日 附屬檔案: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建立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與項目資產...
第七節 土地儲備與經營的政策機制41 一、規劃優先政策41 二、強制收購政策42 三、統一收購政策42 四、壟斷一級市場政策42 五、“淨地”出讓政策42 六、融資政策43 第八節 土地儲備與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44 一、土地儲備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資源和資產管理,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確保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7〕277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62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完善市本級土地儲備制度,保證政府土地儲備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土地儲備機構抵押貸款行為,根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7〕277 號)、《寧波市城市土地儲備辦法》(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89號)以及市政府的有關政策檔案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