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電話業務

本地電話業務

本地電話業務是指在一個長途編號區內電話用戶相互通話的電信業務。用戶撥打本地電話不加長途區號,直接撥打被叫用戶號碼。本地電話業務有市內電話業務、區間電話業務和農村電話業務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地電話業務
  • 外文名:Local telephone service
業務處理規定,資費標準,分類,市內電話業務,農村電話業務,

業務處理規定

1.辦理本地電話業務的手續
(1)用戶到電信部門辦理市話業務,一律由電信營業部門統一受理。
(2)用戶要求安裝或遷移電話、用戶交換機中繼線、專線等業務應向電信營業部門索取登記單(卡),按公司要求填寫各項內容。除用戶到電信營業部門辦理外,各公司要積極創造條件,採用上門或電話受理登記的方式。
(3)用戶要求拆機、室外移機、加裝用戶終端復用設備、改名、過戶等,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電信部門提出。
(4)裝移電話副機、換機、增改程控電話服務項目、用戶分戶名變更等,用戶用電話向電信部門提出即可辦理。如需要用戶補辦手續的,可向用戶寄發相關登記單(卡),請用戶按要求填好後寄回或送交電信部門,以便備查。
(5)用戶需要室內移機可以自行辦理,如無條件施工的,可電話通知電信部門派員辦理。
2.裝移機所需的材料和話機要求
用戶裝移電話所需的材料由電信部門提供,並按規定收取費用。話機可由用戶自行選購,也可以由電信部門提供,話機費用由用戶負擔。用戶自行選購的話機必須符合信息產業部的進網規定,並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進網標誌
3.電話設備的裝設地點要求
用戶電話設備的裝設地點可由用戶指定,但潮濕,易受風吹、雨淋、日曬或靠近電源線、火爐、暖氣管、易燃物及其他容易發生危險和損害電話設備、影響通信質量的地點,不能裝設.
4.用戶電話號碼配置要求
(1).用戶的電話號碼由電信部門核配。如用戶要求使用指定的電話號碼,若公司具備條件,可按“選號”辦理,並可按規定收取選號費。
(2)電信部門因機械設備或業務技術上需要時,有權變更用戶電話號碼,但應書面通知用戶。
(3)用戶跨區移機或選號等需改變原電話號碼時,為不影響對外聯繫,用戶要求公司採取措施,在原電話號碼上播放錄音,提示號碼改動情況,電信部門可為用戶辦理:“改號通知”業務,並按規定收取費用,“改號通知”最長不超過2個月。如屬電信部門原因變更用戶號碼,播放的“改號通知”錄音免收服務費
5.用戶裝移機新設線路的產權歸屬
(1)電信營業區域以內的新設線路,其產權應歸電信部門所有,統一由電信部門維護管理。個別特殊用戶的專用線路,經電信部門同意,用戶可以保留其產權。
(2)對於個別遠距離用戶和跨市、縣用戶自架的線路,因特殊要求,用戶本身具備維護力量,並能按照信息產業部規定技術標準維護線路的,經電信部門同意,可以允許用戶保留營業區以外部分自架、自維線路的產權,並由用戶自行維護管理。電信部門因業務需要,在不妨礙用戶通信的前提下,可以在用戶保留產權的桿路}:加掛線條、電纜或作局部改建。
(3)如電信企業擴大營業區域,原劃在營業區域以外由用戶保留產權的線路,已在新營業區域以內的,應同時劃歸電信部門所有。
(4)營業區內用戶新設市話線路,產權歸電信部門後,電信部門應本著聯合建設、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費用,E給予用戶一定的優惠。
6.通信終端設備的技術要求‘
用戶使用的終端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及入網規定;必須是經信息產業部批准,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進網標誌的定型產品。不符合進網規定的電話機及其他終端設備,均不得接入電話網使用。
電信部門要加強對用戶終端設備的巡視檢查,並向用戶做好業務宣傳,指導用戶正確使用。巡視檢查人員如發現用戶違章使用終端設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
7.用戶預占號線的規定
根據用戶的通信需要和書面要求,電信部門可為用戶預占號碼,即預先保留電話號碼和用戶線對,並按規定收取電話基本月租費。預占號線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不超過6個月。
8.用戶拆除電話的有關規定
(1)用戶需要拆除電話設備,必須事先書面通知電信部門,以便如期派員拆除。電信部門也可以根據用戶的要求即予停止通話。
(2)用戶因故暫時不需要使用電話時,可向電信部門提出“停機保號”申請。電信部門可根據用戶要求辦理,電話號碼仍予保留。“停機保號”期間按3個月為一個收費單位收取停機保號費,不足3個月的按一個收費單位計收;若“停機保號”時間超過3個月,用戶應在“停機保號”期內到電信營業部門辦理續停手續。
(3)用戶需要恢復通話時,應事先通知電信部門辦理復機手續,復機時不收費用。如因故需變動裝機位置的,按移機處理。因電信部門原因不能遷移電話,且原址已經拆線,可作為“暫拆待移”處理,免收月租費。

資費標準

1.普通電話月租費的收費規定
本地電話月租費採用計時、計次、計距離的複式計次收費辦法。根據月租費計費級別,規定每月基本月租費;通話費按次、按時、按距離計算收費,即在市話營業區域內的用戶,根據用戶發話次數和通活的時長計算收費,首次通話3分鐘為一個計次單位,以後每增加1分鐘為一個計次單位;營業區間用戶的通話,每通話1分鐘為一個計次單位,不滿1分鐘的也按一次計算。
2.專線月租費的收費規定
普通專線的月租費按對收取。在同一城市本地電話網內不論幾段市話用戶線路構成的專線,均按一對專線計算。占用一端市話線路進入各類公用網的,也按一對專線收費。
用戶租用市話專線用於傳遞數據信號的,其速率在1 200 bit/s以下的,按普通專線月租費標準收取;速率在l 200 bit/s及其以上的,按普通專線月租費標準加倍收取;對進入非話公用網的專線,按普通專線月租費標準收取。
臨時電話和臨時專線的月租費,在一個月期限內,不論用戶使用天數多少,均按一個月的月租費收取。
3.中繼線和用戶小交換機的收費規定
(1)用戶交換機中繼線月租費:不占用本地電話網編號的用戶交換機(或專用網用戶)不分呼出呼人中繼線,均按本地電話網採用的收費制式中繼線標準按對收取月租費;占用本地電話網編號的用戶交換機的月使用費,按該用戶交換機容量(不含其所帶的用戶小交換機)計收。
(2)經信息產業部授權的通信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從事ISP服務的數字中繼線按“用於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的標準收費。
(3)用戶租用本地電話線路開放多路通信設備,按本地專線收費標準收費,並按多路設備容量(路數)的50%計收月租費。
(4)交換機分機費是向由公司提供或自備的代維小交換機分機收取的費用,納費分機數按該交換機容量的90%折算。
4.占用局間中繼線的收費規定
(1)用戶裝用普通電話、中繼線、專線,凡占用局閬中繼線的,每占用一對另加收兩個乙種普通電話的月租費(按本地電話網採用的收費制式標準)。
(2)占用長、市中繼線的,也按占用本地電話網局聞中繼線規定辦理。長途、市話兩局在同一住址(包括同一宅內、同一院內、同一建築物內)的不加收局閱中繼線月租費。
5.電話業務裝、拆機月租費的收費規定
當用戶因裝機或拆機使用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其月租費計收辦法為:
·用戶裝機在每月15日以前裝通,在16日以後拆機的,不論使用天數多少,均按一個月的月租費計收;
·用戶裝機在每月的16日以後裝通,在15日以前拆機的,不論使用天數多少,均按半個月的月租費計收。
6.中繼線、專線和普通電話互改的收費規定
用戶交換機中繼線、專線改裝為普通電話或普通電話改為中繼線、專線,用戶電話由包月制改為計次制的,凡在每月15日前變動的應按變動後的租費標準收取,在16日以後的仍按原標準收取。
7.收取裝、移機費的規定
(1)用戶要求裝設或遷移電話(包括復用設備),不論工程繁簡,用戶建築物內有無暗線設備,均按規定收取裝、移機手續費和工料費。如用戶裝、移機需新設線路,所需工料費由用戶負擔。
(2)為便於計算,各電信企業可將營業區內自電話分線盒接入用戶室內所需的工費和材料費,確定統一的平均收費標準。
(3)用戶要求裝設臨時電話和臨時專線的,按規定收取裝機手續費、實需工費和材料損耗費。
(4)社會福利機構裝移機工料費按住宅電話標準收取。
8.占用市話網編號的收費規定
(1)用戶交換機、專用網用戶占用市話百號組、千號群、分局號和匯接局號的,應根據本地電話網的位數和占用編號大小,按每門每月計費標準和用戶交換機容量收取占用編號費,以及根據實裝中繼線數量按規定收取中繼線月租費、
(2)用戶交換機、專用網用戶占用本地電話網編號,直接進入本地交換機選組級,其中繼設備,包括傳輸設備和兩端的端機費用以及其他一次性建設費用,應由用戶負擔。安裝在用戶端的端機產權歸用戶所有,由用戶自維或委託電信部門代維。線路部分及裝設在電信部門端的端機產權歸電信所有,由電信部門維護管理。

分類

一個本地網按照行政區域可劃分為若干個營業區。一般情況下,市政府駐地的城市市區或一個行政縣(市、區)為一個營業區,同一營業區內用戶相互之間的通話為區內電話,不同營業區之間的通話為區間電話。區內電話和區間電話統稱為本地電話,用戶撥打本地電話不需要加撥長途區號。

市內電話業務

市內電話是指在市、縣或相當於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區或城鎮區域以內,供電話用戶相互通話和傳遞信息的電信業務。
市內電話是根據市、縣或相當於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區或城鎮區行政區劃,劃定營業區域,作為市話的服務範圍。在一個城市中,原則上只有一個市話營業區域。已與城市市區相連或相距較近的市轄郊區應劃人城市市區營業區域以內,不再單獨劃定市話營業區域;但距離城市市區較遠、中間非城市區地帶在10 km以上的市轄郊區市話機構,可以單獨劃定市話營業區域。
市內電話按照用戶裝用的設備和市話企業提供的服務項目分為若干業務種類,即:普通電話(正機)、電話副機及附屬檔案、無繩電話、用戶交換機或集團電話、分機、中繼線、專線、臨時電話及臨時專線、公用電話、用戶終端復用設備、租桿掛線、代維設備、程控電話服務項目、電話查號、移機、改名、過戶、代辦工程和選號等。

農村電話業務

農村電話業務是縣(市)境以內.縣城至鄉(鎮)村及鄉(鎮)村之間通話的電話業務。跨縣(市)經由鄰縣農村電話電路接通的電話,也屬農村電話業務。
農村電話營業區域應以本地網內電話端局或農村郵電支局(所)為中心,按2~5公里為半徑,根據用戶分布,結合自然地形劃定。
按不同的服務範圍、對象和業務性質,農村電話分為區內電話、區間電話和特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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