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被告人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各國對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不同。依照中國法律規定,未成年被告人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被告人。在外國,許多國家專門設定少年法院或少年法庭,專門管轄未成年人案件。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適用專門的訴訟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 出處:《法學大辭典》
中國刑事訴訟法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規定有: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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