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在我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而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關押於少管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成年人犯罪
  • 外文名:Juvenile delinquency
  • 定義: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
  • 又稱:青少年犯罪
  • 相關法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基本定義,刑法條文,少年非行,量刑指導意見,刑事案件,

基本定義

未成年人犯罪
定義: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

刑法條文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少年非行

(英語:Juvenile delinquency,又稱: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的行為,是各地常見的社會問題之一。大部份國家地區的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有特別規定,但部份地區如香港則規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觸犯嚴重罪行(如謀殺等)將需以普通法律作規範,與成年人看齊。

量刑指導意見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30%---60%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10%--50%

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
為正確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刑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現就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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