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來適用法
- 外文名:Prospective application
- 套用於:變更日及以後發生的交易
- 前提: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
簡介,運用舉例,計算方法,附註說明,
簡介
如果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會計政策變更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採用未來適用法時,不需要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也無須重編以前年度的會計報表。金融企業會計賬簿記錄及會計報表上反映的金額,變更之日仍然保留原有金額,不因會計政策變更而改變以前年度的既定結果,金融企業應當在現有金額的基礎上按新的會計政策進行核算。
對於企業會計賬簿記錄及財務報表上反映的金額,在變更之日仍保留原有的金額,不因會計政策變更而改變以前年度的既定結果,在現有金額的基礎上再按新的會計政策進行核算。企業如果因賬簿、憑證超過法定保存期限而銷毀,或因不可抗力而毀壞、遺失,如火災、水災等,或因人為因素,如盜竊、故意毀壞等,也可能使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無法計算。在這種情況下,會計政策變更可以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處理。
運用舉例
甲公司原對存貨採用先進先出法,由於物價持續上漲,企業從1999年1月1日起改用後進先出法。1999年1月1日存貨的價值為200萬元,公司購入存貨實際成本為1600萬元,1999年12月31日按後進先出法計算確定的存貨價值為250萬元。假設1999年12月31日按先進先出法計算的存貨價值為460萬元,當年銷售額為3000萬元,該年度其他費用為15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33%。
計算方法
由於採用後進先出法對1999年期初存貨不能合理進行調整,因此,甲公司對上述會計政策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進行處理。
1、計算會計政策變更對當期淨利潤的影響數
甲公司採用未來適用法時,不調整採用先進先出法下的1999年期初存貨餘額,只對變更日後存貨的計價改按後進先出法計算即可。
2)採用先進先出法的銷售成本為:期初存貨+購入存貨實際成本-期末存貨=200+1600-460=1340(萬元)。
4)會計政策變更對所得稅的影響:-210×33%=-69.3(萬元)。
5)會計政策變更對淨利潤的影響:-(210-69.3)=-140.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