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量原木或原條的尺寸和缺陷以確定其材積和等級的計量作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材檢尺
- 外文名:無
- 性質:計量作業
- 作用:檢量原木或原條的尺寸和缺陷
正文
方法 確定原木和原條材積的基本方法是檢量木材的去皮直徑和材長,然後在“原木材積表”和“杉原條材積表”上查得該木材的材積(立方米)。中國木材檢驗標準中規定,原木以小頭端面的去皮直徑(橢圓斷面取長、短徑的平均值)作為檢尺直徑,杉原條以距離根部斧口或鋸口 2.5米處的斷面去皮直徑作為檢尺徑,均以2厘米為一增進單位,不足1厘米時捨去。材長除特殊要求外,原木按0.2米進級,杉原條按1米進級。質量評定的基本方法是檢量材幹上各種缺陷的大小和數量按缺陷限度標準評定等級。尺寸和等級檢量和評定後,在原木斷面或靠近端頭的材身上加蓋徑級、等級和檢驗小組號印,以便驗收和複查。
工具 手工檢量時多用標有米制刻度的尺桿、卡尺、捲尺和篾尺。通常用篾尺來圍量原條的直徑時,刻度要進行換算。號印以鋼印(稱為號錘)為主,也可用色筆、毛刷和勾字等方法。木材檢尺工作過去一直是手工作業。20世紀6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探索新的檢尺方法和檢尺裝置。如在單根木材檢尺的基礎上發展了捆檢法(堆檢法)和重檢法,前者是通過檢量木捆或木堆的幾何尺寸算出體積,然後換算出材積;後者是秤出木材(木捆)重量而後換算出材積。中國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研究光電檢尺,利用光線掃描對原木直接進行量測。80年代初,一些貯木場採用地衡秤量運材車輛的載重以測取一車木材的載量(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