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教育制度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in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人口 2177 萬(1990 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980 美元(1988 年)。1945 年前,日本帝國主義推行殖民地奴化教育政策,廣大勞動人民的子女被排斥在學校大門之外。教育落後,只有國小 1000 余所,國中 50 所,沒有高中,更沒有大學,文盲占 80%以上,失學兒童占 65 %。1946 年 12 月,北韓臨時人民委員會(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前身)頒布《關於北韓學校教育制度的規定》,對舊教育進行一系列改革,形成國小 4 年,國中 3 年,高中 3 年,大學 4 年~5 年的體系。

後又作了部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學製圖修改。1956 年 8 月開始實施四年制初等義務教育。1958 年 11 月起,實施七年制中等義務教育。1959 年 4 月起,實行普遍的免費義務教育。1967 年 4 月起,實施九年制技術義務教育。1972年 9 月起試行十一年制(學齡前 1 年,中國小 10 年)義務教育,1975 年 9 月全面實現。1973 年後形成四四二四制。學前教育機構有幼稚園,招收 4 歲~ 5 歲兒童,分初高兩級。高級班對 5 歲兒童進行入學前的預備教育。全日制學校包括國小、中學、高等專科學校和大學。國小(稱“人民學校”)招收 6 周歲兒童,修業 4 年,屬義務教育。中學(統稱“高等中學校”)招收國小畢業生,修業 6 年,一至四年級為中等班(國中),五、六年級為高等班(高中),也是義務教育。高等專科學校招收高等中學校畢業後在工廠、農村經過勞動鍛鍊的在職人員、退伍軍人和部分應屆高等中學校畢業生,修業 3 年。設有唯一的金日成綜合性大學。每個郡均有高等專科學校。各道都有工業、農業、醫科、師範(兩所)、教員(兩所)等各類大學。教員大學培養幼稚園教養員和國小教員,師範大學培養中學教員,金亨稷師範大學培養教員大學和師範大學的教員。大學招生對象: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的優等生;經過 1 年~2 年勞動鍛鍊的高中畢業生和退伍軍人。除教員大學 3 年外,其他大學均修業 4 年~6 年。有條件的大學設有研究院和博士院。研究院是為畢業留校任教者和教員進修提高而設立的,一般修業兩年。博士院設有副博士班和博士班。副博士班修業 3 年;博士班修業兩年。成人教育稱“邊工作邊學習”教育,包括三年制勞動者高等中學校,三年制工廠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高等專科學校附設的函授部、夜授部,五年半至六年制的工廠大學、農場大學、漁場大學和普通大學附設的函授部、夜授部,電視大學以及培養各級黨政機關、民眾團體和工商企業幹部的金日成高級黨校、金星政治大學、人民經濟大學、共產主義大學和郡黨校。1988 年,全國有 1.9 萬餘所幼稚園, 2.8 萬餘所託兒所,共接納近 200 萬兒童;有 4792 所國小,4738 所高等中學, 470 所高等專科學校, 295 所大學,在校學生 492.3 萬人。教育部門的最高行政和管理機構是政務院的教育委員會,負責規劃和領導整個教育工作。教育委員會下設高等教育部、普通教育部和教學儀器總局。幼稚園、人民學校、高等中學校、教員大學、師範大學等歸普通教育部管理;綜合大學、普通單科大學、工廠大學、高等專科學校歸高等教育部管理。地方市、道和區、郡都有相應的教育行政管理機關。在各級各類學校里,黨組織統一指導教育行政、社勞青、少年團等所有機構和組織,對學校全部工作負責。教育財政包括在“社會文化施策費”中。1987 年,教育經費占國家中央預算的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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