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旅遊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朝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3號),設立朝陽市旅遊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l、增加協調全市旅遊招商引資項目的對外聯絡、項目政策諮詢和洽談工作。
2、增加審核確認引進項目和資金,匯總、統計招商引資項目進展情況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我市旅遊體制改革政策並協調實施工作。
(二)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開發。
(三)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
(四)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及旅遊統計工作;指導各縣(市)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負責旅遊資源開發專項投資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設施、旅行社、旅遊車船和旅遊遊樂設施、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對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歸口管理經營出入境、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或其他旅遊經營單位;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消費者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及培訓工作,貫徹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按規定組織全市旅遊行業各級各類崗位資格考試認證;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八)負責對旅遊行業行政執法。
(九)負責對旅遊涉外星級飯店(賓館、酒店)從業人員管理和培訓。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秘、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接待、督察、安全保衛、機關後勤、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財務、會計規範化工作;監督執行旅遊財務、會計制度;監督檢查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二)促進聯絡科
擬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負責旅遊政務宣傳、信息編報和研究、提供國際、國內旅遊市場信息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市場的促銷工作,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與促銷活動;負責管理國(境)外在我市設立旅遊服務機構;承辦旅遊外事工作和旅遊簽證的有關工作。
(三)規劃開發科招商引資科
擬訂全市旅遊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負責旅遊資源普查、開發、項目建設工作;負責旅遊商品開發工作;指導旅遊重點縣(市)的規劃開發建設;參與旅遊飯店立項審批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旅遊景區(點)等級評定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質量管理科(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確定的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遊樂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組織和指導旅遊定點工作;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游保險工作的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管理,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工作;依法管理旅遊價格,旅遊定點飯店等相關工作。
(五)政策法規人事科
承辦旅遊行業重大問題和政策的調查研究及重要檔案的起草,擬訂地方性旅遊政策和法規;承擔旅遊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報表工作;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負責對旅遊涉外星級飯店、旅行社、景區(點)等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飯店經理、旅行社經理、景區(點)負責人及導遊員資格考試及考前培訓工作;負責旅遊專業技術人才的交流工作。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市旅遊協會秘書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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