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監察局

望城區監察局

中共望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區紀委)機關和望城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在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對區委、區人民政府負責。下設辦公、黨風廉政、信訪舉報、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宣教調研、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室8室,現有幹部職工2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望城區監察局
  • 地區:望城區
  • 類別:國家機構
  • 幹部職工人數:27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頒發的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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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協助區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訂地方性行政監察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履行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和廉政建設職責。
(四)負責檢查並處理區委和區直機關各部門黨的組織和區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撤銷對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檢組織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五)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鄉鎮及其負責人和鄉鎮政府的國家公務員以及鄉鎮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行政紀律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處分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六)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七)會同區委組織部對鄉鎮和區直單位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監察室)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負責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授權辦理或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區紀委、區監察局機關內設8個副科級職能室。
(一)辦公室
掌握、了解和綜合全區紀檢監察工作和本機關全面工作情況,撰寫綜合性會議報告、領導講話、計畫總結、大事記;負責常委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和領導重要活動的有關事務,負責機關行政、計畫安排、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財務和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老乾服務及辦公自動化相關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負責研究和掌握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領導班子配備和幹部隊伍建設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及其領導成員進行考察、考核,提出調整任免意見;協同有關室對反映基層紀檢監察幹部的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了解;負責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辦理委局負責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風廉政室(加掛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辦牌子)
承擔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區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並綜合情況報區委、區政府,對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部署建議;組織實施對各鄉鎮和區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綜合考核和專門性考核;對違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負責全區黨政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擬定有關廉政制度和規定,建立領導班子和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監督檢查並綜合鄉鎮、區直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
(三)信訪舉報室(加掛舉報中心牌子)
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督促、催辦轉送下級紀檢監察組織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它應解決的重要的信訪問題;檢查部門舉報線索,綜合分析並向有關領導報告檢舉、控告、申訴情況及突出的問題,辦理時間緊急、情節簡單的案件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做好對下級信訪工作的業務指導。
(四)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鄉鎮和區直機關及區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查辦鄉鎮和區直機關及區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聯繫、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檢查工作,督查、協查案件;做好案件分析、統計、月報工作。
(五)案件審理室
審理由全區紀檢監察組織立案查處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司法機關移送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受理按規定應由區監察局複審、覆核的案件;受理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督促檢查全區黨紀政紀處分落實到位情況;協同紀檢監察室對全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辦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六)宣教調研室
宣傳黨風、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法規;宣傳反腐敗鬥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成果;宣傳勤政廉政典型的先進事跡;對黨員、幹部進行遵紀守法、反腐倡廉教育;負責全區反腐倡廉理論調研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為基層提供教育學習資料。
(七)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區黨政機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以及省、市、區委和省、市、區政府規章、決定、命令的情況,提出開展執法監察的項目和建議;制止和糾正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錯誤行為,協同有關室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對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執法監察工作;承擔省市紀委交辦的執法事項;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綜合。
(八)行政效能監察室(加掛區糾風辦牌子)
全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效能建設的建議;受理對行政緩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不良行政行為的投訴;對不良行政行為實行行政問責。協調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承擔區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工作部署,制定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有關措施和規定;開展糾風工作調查、檢查,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建議,總結推廣糾風工作經驗和典型,查辦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典型問題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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