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車視距是交通工程術語,其含義為:在同一車道上有對向的車輛行駛,為避免相碰而雙雙停下所需要的最短距離。在設計中,參照國內外普遍做法,會車視距通常取停車視距的兩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車視距
- 外文名:Range of meeting vision
- 讀音:huì chē shì jù
- 來源:交通規則
- 計算方法:取停車視距的兩倍
- 量綱:長度(米)
會車視距,計算方法,
會車視距
會車視距是在同一車道上有對向的車輛行駛,為避免相碰而雙雙停下所需要的最短距離。在設計中,參照國內外普遍做法,會車視距通常取停車視距的兩倍。由於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採用分向分道行駛,不存在會車的問題,因此,會車視距只在二、三、四級公路設計中進行要求。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二、三、四級公路的會車視距應符合下述要求:
表1. 二、三、四級公路的停車視距、會車視距、超車視距要求。
計算方法
會車視距由三部分組成:雙方駕駛員反應時間所行駛的距離,雙方汽車的制動距離,安全距離。
其計算式為:SH=(V1+V2)t/3.6+(t1+t2/2)(V1+V2)/3.6+V12/(254φ+i1)+V22/(25φ-i2)+S0
式中:SH——會車視距(m);
V1、V2——在同一坡道上的上坡車和下坡車的車速(km/h);
V12、V22——分別是V1和V2的平方;
i1、i2——在同一坡道上的上坡坡度和下坡坡度;
φ——輪胎與路面間的縱向摩阻係數;
t——反應時間,取2.5s;
t1——制動裝置反應時間;
t2——制動減速度上升時間;
S0——安全距離。
設兩車車速相同,同一坡道上的坡度值相同,反應時間一樣,計算結果大約是停車視距的兩倍。因此。規定會車視距的長度不應小於停車視距的兩倍。
二、三、四級公路在工程特殊困難或受其它條件採取分道行駛的地段,不採用會車視距,而採用停車視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