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領導法

《會議領導法》是一種介紹領導者如何在會議上更好的闡明立場、宣講決策方案,與被領導者的溝通,統一思想,激勵人積極工作的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議領導法
  • 解釋:領導者實施領導的重要形式
  • 作用:統一人們的意識
  • 內容:策劃會議
簡介,必要性,

簡介

目錄什麼是會議領導法 會議領導法的必要性 會議領導法的內容
會議領導法 什麼是會議領導法
會議是領導者實施領導的重要形式,是領導者的“放大器”(運用得不好,會成為“縮小器”)。即使是在通訊技術十分發達的時代,它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種最古老的領導形式,一直是展示領導者影響力的重要載體。因此,我們把這種領導方法稱為會議領導法。

必要性

會議是領導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直至今日也很少有人對這一傳統提出質疑,儘管人們不斷地表達著對會議的厭倦情緒。可見,會議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為人們面對面的接觸提供了一種特殊的機制。從領導學的觀念來看,會議至少具有以下幾點作用:
1.會議為領導者闡明立場、宣講決策方案提供了難得的空間。
2.會議為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溝通提供了一種有效的渠道。
3.會議為統一人們的意識,激勵人們積極工作的信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通過召開會議,可以形成對與會者有約束力的法規、決議,以推動各項工作。
5.會議為人們施展才華、領導者發現人才提供了難得的機會。
會議領導法的內容
1.策劃會議。會議領導法要行之有效,必須要有周全的會前準備工作,它主要包括:(1)遴選最恰當的討論方式。(2)使與會者能對討論有清楚的方向可循。(3)清楚地告知與會者有何種行為表現。(4)節省時間與減少衝突。
2.弄清楚會議的類型。領導者只有分清會議的類型,才能有效利用每一種會議對領導者的作用,然後有的放矢地施展會議領導法。會議類型一般分為咨商型、研究決策型、責任交付型和儀式型會議四種。
咨商型會議主要是領導者針對某一決策對有關人員進行諮詢和協商而召開的會議。這一會議主要是以對參與者的集思廣益為目的的。領導者主持這類會議,應該集思廣益。其具體辦法是:(1)儘可能縮小與會者間的等級差異。會中的最高層人員(或主席)可偶爾離席,或避免參與某些會議。(2)可以以反證和與會者所提的一件做對比。可以用不記名的方式,獲知反對聲音。(3)讓與會者指導,“有不同意見,要儘快說出來”,並鼓勵“扮演黑臉者”。最後主席可集中大家意見,得出必要的結論。
研究決策型會議具有建設性和立法性的特點。研究決策型會議的最終目的是依靠會議達成協定。通過會議達成協定的四種傳統方式是:權威式決議,少數服從多數式決議,“強勢少數”式決議和“無異議一致通過式”決議。達成決議的標準議則是:(1)釐清與解釋問題。(2)分析問題。(3)擬定評估各種相應決策的標準。(4)遴選最可行的決策。(5)決議完成。提高研究決策型會議的質量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會議質量不僅與會議的效率有關,還與執行者的認同程度有關係。諾曼·梅兒提出了一個計算決議執行效率的公式:
這一公式說明決議執行效率(ED:Effective Decision)是由兩個因素所決定:第一是決議擬定過程的客觀度,即會議質量(Quality);第二是引起決議執行者興趣的程度,即執行者的接受度 (Acceptance)。數值Q指的是可資料採用的多寡。A指的是執行者主觀的滿意度。梅爾指出,此公式的計算結果通常有三種情況:
(1)決議質量越高,接受度越低。例如公司為擴廠、開發新產品,或調整人事,不得不增加員工業務負擔,因此決議接受度越低。
(2)接受度高,但質量較低。例如增加休假日數、添購辦公用具,雖能迎合員工口味,但對提升業績無直接幫助。
(3)接受度與決議質量都高,這意味著所達成的決議,直接關係到員工福利,但實行起來卻有困難。
責任交付型會議又分為兩種:一是專斷式責任交付型會議,二是民主式責任交付型會議。專斷型的責任交付會議具有執行性和告知性的特點。領導者召開這一類型的會議一般是以領導者為中心,領導者進行自上而下的部署。民主型的責任交付會議是以與會者為中心,經過與會者平等而又民主的討論之後,達成對責任的接受。
儀式型會議主要是政策性的傳達會議,它並不是要解決什麼問題,而是通過領導者的演講形成一種昂揚的企業文化。會議的成功取決於領導者對與會者的鼓動富有成效以及與會者對會議精神的接受。這類會議要求精簡緊湊,保持大會鄭重的氣氛,使與會者產生親切感和責任感。
3.掌握召開會議的程式和要領。召開會議的程式和要領包括:第一,確定會議主題;第二,確定出席對象;第三,掌握下屬出席的可能性條件;第四,確定召開會議的地點,如果是關於某一具體工作的,可召開現場會議,如果是告知或動員的會議,可選擇較為嚴肅的地點召開。在確定召開會議的地點和出席對象時,應堅持與會議主題密切相關的原則。尤其是領導者在主持會議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會議的目的是什麼。會議的目的一般包括三種類型:一是宣布決策;二是談論未決的議案;三是獲取與會者對政策的意見及認同。
4.重視會議經濟成本核算,制定必要的守則,提高會議效率。總之,會議是文化的載體,在不同的國家,會議所展現出來的文化內涵是不一樣的。東方國家比較注重會議中與會者的等級以及與會者在主持者面前的優異表現。會議的象徵性功能比較強。而西方國家會議中的等級色彩就不是很重,例如有的西方學者就提出會議主席與與會者具有平等的地位、人人都可做會議領導者等命題。所以,領導者在採用會議領導法的時候,一定要牢記這一領導方法務必與本國文化傳統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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