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類方法

會計分類方法

會計分類方法,作為系統反映企業單位資金運動全過程的會計科目體系,包括會計科目的內容、級次和編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分類方法
  • 外文名:Accounting classification method
  • 學科:會計
會計科目的內容是指各會計科目在反映資金運動各環節之間的橫向聯繫,會計科目的級次是指每一會計科目內部的縱向聯繫,會計科目的編號是指採用幾位數字來列示每一會計科目在會計科目體系中位置的序列號並代表具體的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按經濟內容的分類
會計科目的內容包括每一會計科目按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反映的具體經濟內容和會計科目按經濟內容的分類。有關每一會計科目所反映的具體經濟內容將在以後的各章節中闡述,此處只講會計科目按經濟內容的分類。
會計科目按經濟內容的分類,有助於了解和掌握各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以及會計科目的性質,為以後正確運用會計賬戶反映經濟業務引起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奠定基礎。以工業企業常用的會計科目為例,將這種分類方法列示於表4—3。
(二)會計科目的級次
會計科目的級次是指會計科目按其提供指標詳簡程度的分類,一般分為以下兩類:
1、總分類科目。總分類科目是指對各會計要素進行較粗的分類提供總括性核算指標的會計科目。如表2—3“會計科目表”中的會計科目都是總分類科目。
2、明細分類科目。明細分類科目是指對各總分類科目所含內容進行分類提供詳細、具體核算指標的會計科目。如“產成品”總分類科目下按產品名稱分設明細科目,具體反映有哪些產成品。
在經濟業務比較複雜的情況下,在有的總分類科目所屬的明細分類科目太多時,為適應加強內部經營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在總分類科目與所屬的明細分類科目之間增設二級科目(也稱子目),在二級科目之下再按所包括的內容設定隸屬於該二級科目的三級科目(也稱細目)。由於設定了二級科目,所以總分類科目也稱為一級科目,二級科目和三級科目統稱為明細分類科目。在一般情況下可設定三個層次的會計科目,如有需要也可設定四級科目、五級科目。會計科目各級次之間的關係以“材料”會計科目為例列示如表4—4。
在我國的會計核算中,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制定的“統一會計制度”來確定,明細分類科目除“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設定的以外,各單位則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自行設定。但必須指出的是,並非所有的總分類科目都要設定明細分類科目,如“現金”、“銀行存款”等就不設定明細分類科目。
(三)會計科目的編號
會計科目的編號,是按會計科目的內在聯繫以數字確定並代表具體會計科目的類別及在所屬類別中的位置。根據會計科目的多少和使用的需要,我國會計制度規定對一級科目一般採用三位數(大分類、中分類和細分類)編號法,大分類編號從1開始(1、2、3…),中分類和細分類編號從0開始(0、1、2、3…)。如“1”代表資產類,“2”代表負債類,“3”代表所有者權益類,“4”代表成本類,“5”代表損益類,“10”的“0”代表貨幣資金類,“16”的“6”代表固定資產類,“102”則表示“銀行存款”科目。在手工記賬的條件下,一般只對總分類科目進行編號,在會計電算化的條件下,除對總分類科目採用三位數編號外,對二級科目和三級科目可根據其數目的多少採用四位數、五位數或更多位數進行編號。需要指出的是會計科目在編號時,要留有空號,以便增加會計科目。總分類科目的編號見表4—3所示。
綜上所述,設定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在按會計要素分類的基礎上,結合經營管理的需要,進一步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名稱並確定核算內容和編號的一種專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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