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會計科目方法是指按經濟業務分類的方法。基本方法有:(1)修訂補充法。即在現行會計科目的基礎上,結合經濟管理的新要求、業務的新變化加以修訂補充,使會計科目具有新的內容。這種方法多適用於對已有會計制度的科目進行修訂補充,(2)參照設計法。即即參照其他相關單位或部門的會計科目進行重新設計。這種方法多適用於新成立單位或部門的會計科日設計。(3)歸納合併法。即在分析原有會計科目體系的基礎上,對相同或相近的會計科目加以歸類合併,進而設計出新的會計科目體系。這種方法適用於企業合併或企業改制後重新設計會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