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會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會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會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會昌縣月亮灣新區行政中心5樓、6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文電的呈(傳)閱以及有關文電的處理工作。
(二)接收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研究。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安排、組織協調等工作。
(五)負責縣政府領導、縣直部門有關人員參加外部會議、活動的通知、協調、銜接工作。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駐縣)各單位對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
(七)負責參與縣政府有關政策性重要檔案、大型會議檔案、全縣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性、全局性課題及重大項目的考察論證和調查研究;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對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進行跟蹤調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部門之間、鄉(鎮)之間、鄉(鎮)與部門之間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審定。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金融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督促駐縣金融機構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負責對全縣地方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協調和指導。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規範和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牽頭擬訂全縣“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政策、制度、辦法,標準,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全縣政務服務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統籌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見和建議,指導、檢查、監督全縣相關單位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政策的落實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和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髮生在我縣的重大涉外事件;負責外事信訪工作。
(十二)負責與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三)負責上級政府領導、兄弟縣(市、區)政府領導來我縣視察、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以及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六)協調推進全縣民生工程工作。
(十七)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印鑑管理使用。
(十八)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十九)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上級黨政機關轉交及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二十)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保密和檔案工作。
(二十一)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1. 負責辦理文電收發運轉、跟蹤催辦、校核制發、分發呈(傳)閱和印鑑管理,以及檔案與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密、保管、利用、服務工作。2. 負責縣政府機關、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安排、檢查工作。3. 負責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做好省、市公文電子傳輸系統、全縣數位化統一辦公平台(OA系統)文電收發管理工作。4. 做好公文排版、印製及文印室辦公設備的管理工作。5.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6. 做好與縣委、人大、政協辦公室秘書股(室)的通信聯絡工作。7. 負責或指導由縣政府、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主持召開的各類會議會務工作。8. 組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會議,做好參會人員的通知與反饋,做好會務或指導主辦單位做好會務。9. 做好縣政府常務會議聯絡工作。10. 做好手機簡訊平台的使用與管理。11. 做好政務信息公開業務工作。12.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股1. 負責縣政府領導的聯繫服務工作。2. 負責對口聯繫部門文稿的審核、把關。3. 擬辦對口聯繫部門請示件的意見,草擬相關抄告、批覆。4. 負責對口聯繫部門每月重要數據的收集上傳。5. 負責組織協調縣政府領導主持召開會議活動。6. 負責跟蹤督辦縣政府領導批示件。7. 負責跟蹤落實縣政府領導交辦事項。8. 負責起草信訪複查答覆意見。9. 承辦縣政府新聞發布有關工作。10.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調研股1. 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材料及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材料的組織起草、審核。2. 負責組織本辦調查研究和政務信息收集報送工作。3. 負責每月主要經濟指標的收集上傳。4. 負責縣政府大事記的收集整理。5. 負責《調研參閱》《信息參閱》刊物編輯工作。6.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四)督查股1. 負責組織督促上級及本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2. 辦理上級和縣領導重要批示及交辦的事項。3. 負責縣政府重要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4. 負責《督查專報》《督查通報》編髮工作。5.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股1.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日常調度和統籌安排。2.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和下屬單位工資管理工作。3.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政府採購工作和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4.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5. 負責上級領導同志和縣政府辦公室來人來客的接待工作。6. 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縣政府辦公室乾職工的服務工作。7.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金融工作股1. 負責全縣企業上市工作,指導和推動擬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融資;負責組織政銀企對接工作;協助做好證券期貨機構和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工作。2. 承擔對縣內金融機構的相關業務管理工作,參與縣內金融機構及其高管人員的業績考核,對縣屬國有金融企業高管人員的提名、任免意見提出意見。3. 負責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複審和日常監管工作。4. 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組織的設立報批、業務監管。5. 負責組織實施縣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中介組織的管理;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對地方金融機構及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6. 負責全縣融資租賃、典當、商業保理和理財等日常業務監管工作7. 負責與駐縣金融機構的聯繫。8. 配合協助市政府金融辦對駐縣市屬金融企業進行監管。9. 配合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10.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政務服務股1. 負責牽頭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2. 負責按照國家、省、市行政審批事項清理清單要求,推進我縣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3. 負責全縣政務公開工作。4.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幹部學習、教育、管理及志願者活動。5. 負責組織每周政務人員學習交流會。6.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外事股1. 負責處理髮生在我縣的重大涉外事件。2. 督促檢查本縣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外事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情況。3.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值班室1. 值班值守工作。2. 負責接收來文、來電並流轉處理。3. 負責與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的有關工作聯繫。4. 負責領導批示辦理工作。5. 負責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備工作。6. 負責與市政府辦值班室、相鄰各縣(市、區)值班室的工作聯繫。7. 負責完成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黨建工作股1.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務、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綜治等工作。2.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工會、婦聯、團委、計畫生育和老幹部工作。3.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駐村掛點幫扶工作。4. 指導縣政府辦公室扶貧工作隊脫貧攻堅工作。5.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聯繫村掛點幫扶幹部日常培訓、考核、管理工作。6. 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