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賠償限額

最高賠償限額

最高賠償限額指在責任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中,由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約定或由政府規定的最高賠償額。如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我國沒有最高賠償限額的限制,很多國家則規定有最高賠償限額。我國飛機第三者責任險中,國內航線按飛機種類和型號規定最高賠償限額。如噴氣式各型飛機收固定保險費5萬元,最高賠償額為500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賠償限額 
  • 外文名: maximum indemnity limit
  • 雙方: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
  • 地域:中華人民共和國
賠償限額,組成內容,

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一)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組成內容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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