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報告和研究組

最高行政法院報告和研究組是指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的研究機構。由主席一人,總報告員一人,一些專人員和兼任其他組工作的人員組成。任務:(1)每年向最髙行政首腦法國總統提出報告,總結匯報最高行政法院的行政諮詢與行政審判等項活動情況;(2)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名義,對法律、行政條例和一般行政措施提出改革意見;(3)負責提出執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措施。

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為指導下級行政法院的工作而設立的臨時性機構。最普通、最經常的工作方式是視察。由一名最高行政法官率領,視察地方行政法庭,指導工怍,但不能幹涉其審判活動。可向有關的部長提出報告,提出關於地方行政法庭在組織方面、活動方面和人員方面的建議性改革措施。有利於加強最高行政法院與地方行政法庭的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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