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在2003.08.2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
- 頒布時間:2003年08月20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8月2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在2003.08.2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在2003.08.2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3.08.20 實施時間 2003.08.20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2003.8.20)(147)[指導案例]高淳縣民政局訴王昌勝、呂芳、天安保險江蘇分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148)五、證據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12.21)(15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外委託...
2003年8月20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指出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符合“其他組織”條件,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2005年8月15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春雨花園業主委員會是否具有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的復函》指出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根據業主大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2003年8月20日)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9月1日)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04年1月1日)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2004年10月1日)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2007年10月1日)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2015年5...
無錫市春江花園業主委員會訴上海陸家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物業管理糾紛案 三、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2009.12.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2003.8.20)【文書範本】管理規約(示範文本)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範文本)業主委員會管理章程(示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2003.8.20)三、物業服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節錄)(2008.10.28修訂)保全服務管理條例(節錄)(2009.10.13)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20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商檢局檢驗出口的商品被退回應否將商檢局列為經濟契約質量糾紛案件當事人問題的批覆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財產保全幾個問題的批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錄)(1979.7.1)(2012.3.14)司法解釋及檔案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