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的六項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的六項措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2年12月13日發布,自2012年12月1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2年12月13日
  • 實施日期:2012年12月13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政紀黨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憲法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堅持司法為民,密切聯繫民眾。各級法院要建立完善院領導定期接待民眾來訪制度,積極傾聽民眾意見,依法解決民眾合理訴求。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查詢機制,切實方便當事人及時有效查詢相關案件信息。進一步加強立案信訪視窗、訴訟服務中心等視窗建設,堅決杜絕“冷橫硬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結合工作實際,加大巡迴審判力度,建立完善專門法庭,方便民眾訴訟。
二、推進司法公開,接受民眾監督。中級以上法院要建立新聞發布例會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重要司法信息。對人民民眾高度關注、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及時依法公布相關情況,切實回應民眾關切。進一步完善裁判文書上網、庭審網路直播制度,建立健全法院開放日制度,主動接受民眾監督。
三、加強民意溝通,擴大司法民主。進一步加強與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溝通聯絡。高度重視特邀諮詢員、特約監督員工作,充分發揮特約人員的諮詢監督作用。建立健全微博發布管理制度,有條件的法院要適時開通工作微博,加強與網民的溝通互動。建立完善法院民意溝通信箱,對收到的各類信件要安排專人整理歸納,落實承辦部門,及時向民眾反饋。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完善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工作機制。
四、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進一步控制會議數量,嚴格限制參會人數,切實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對確需召開的會議,原則上採取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會議活動要厲行節約,不得贈送禮品、紀念品,嚴格禁止借召開會議之機到風景名勝區公費旅遊,嚴格禁止在高檔酒店召開會議,嚴格控制研討會、論壇、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等。
五、精簡檔案簡報,切實改進文風。進一步精簡檔案、簡報數量。減少各種資料彙編的印製,嚴禁以培訓班、會議的名義印製各種資料彙編。提倡行短文,嚴格控制檔案字數,反對奢華文風。大力推動辦公自動化建設,倡導無紙化辦公,可以通過傳真下發的材料不再印製紙質檔案。
六、改進調研工作,增強調研實效。各級法院領導每年要安排一定時間深入基層調研。調研活動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用警車開道,原則上在法院機關食堂就餐。嚴禁在調研過程中收受各種禮品、紀念品、土特產等。進一步提高調研工作質效,突出調研重點,抓好調研成果的轉化。切實規範對各級法院領導調研活動的新聞報導,對一般性調研活動不作宣傳報導;對確需宣傳報導的重大調研活動,要注重根據工作需要和新聞價值,合理安排報導篇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