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十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第九條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刊發的對全國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進行了清理和編纂。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將經清理和編纂的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奧商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等八個案例(指導案例45-52號),作為第十批指導性案例發布,供在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十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5年04月23日
  • 公布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通知附屬檔案
1、指導案例45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奧商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2、指導案例46號:山東魯錦實業有限公司訴鄄城縣魯錦工藝品有限責任公司、濟寧禮之邦家紡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3、指導案例47號:義大利費列羅公司訴蒙特莎(張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元行銷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4、指導案例48號: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訴上海奈凱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案
5、指導案例49號:石鴻林訴泰州華仁電子資訊有限公司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案
6、指導案例50號:李某、郭某陽訴郭某和、童某某繼承糾紛案
7、指導案例51號:阿卜杜勒·瓦希德訴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運輸契約糾紛案
8、指導案例52號:海南豐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契約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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