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若干問題的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8年04月09日發布,自1958年04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若干問題的函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1958年04月09日
- 實施日期:1958年04月09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刑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若干問題的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8年04月09日發布,自1958年04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減免問題的請示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農墾師管轄內有些犯人原判刑期很久,其剝奪政治權利部分也長,甚至剝奪十年至二十年。有不少農墾師法院認為這些犯人年齡已經不小,原判徒刑本來很長,對他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是1957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 發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文號 法研字第18306號 發布日期 1957-08-27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於被告人在執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期間重新犯罪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滬高法〔2008〕24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對判處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主刑已執行完畢,在執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關於依法加強對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監督考察工作的通知》在1989.08.30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法務部頒布。
1997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952次會議通過,自1998年1月13日公布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故意傷害、盜竊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
最高人民法院:茲有兩個問題在我思想上不明確,敬請解答:一、關於判處緩刑是否必須剝奪政治權利的問題,據1950年中央法務部復察哈省人民法院關於假釋緩刑褫奪公權等問題的解釋“褫奪公權與否,應決定於判決,一般褫奪公權應從刑滿開始,...
廣西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9月20日電話請示《關於數罪中有判處兩個以上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的應如何並罰的問題》已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數罪中有判處兩個以上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的,應當分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法處理。如果數罪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集團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1984.6.15)3.單位犯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2014.4.2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1991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五百一十九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