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是1957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文號:法研字第18306號
  • 發布日期:1957-08-27
  • 生效日期:1957-08-27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
(1957年8月27日法研字第18306號)
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軍事法院:
你院今年三月五日兵法請字第20號函由公安部和法務部轉來本院處理。現就所提有關減刑的幾個問題,答覆如下:
一、對於判處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若干年的罪犯,在徒刑減刑時,剝奪政治權利部分也可以減刑。對於判處死刑緩刑或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罪犯,在減刑為有期徒刑時,也可以將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剝奪政治權利若干年。對於判處死刑緩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罪犯,在減為無期徒刑時,不發生縮短剝奪政治權利期限的問題。因對於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也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對於判處死刑緩刑和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罪犯,在減為有期徒刑時,裁定對剝奪政治權利部分未加裁定的,可提請原批准減刑的人民法院考慮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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