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在1996.02.2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
- 頒布時間:1996年02月29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2月29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在1996.02.2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在1996.02.2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
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該郵電支局既對外開辦儲蓄業務,如東縣人民法院即可以依法直接查詢、凍結和扣劃被執行人在郵電支局的定期儲蓄存款。人民法院在決定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儲蓄存款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一、關於查詢單位存款、查閱有關資料的問題人民法院因審理或執行案件,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查處經濟違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銀行查詢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與案件有關的銀行存款或查閱有關的會計憑證、帳簿等資料時,銀行應積極配合。...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按照法定許可權需要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者證券公司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者證券公司應當依法予以協助。二、人民法院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者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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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證券市場正常交易結算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執行,經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就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人民法院辦理涉及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案件,應當根據資金的不同性質區別對待。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1996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822次會議通過,自1997年9月13日公布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能否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採取凍結和扣劃措施問題的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7.09.13 實施時間 1997.09.13 信用證開證保證金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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