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對一企業租賃經營契約規定由主管部門鑑證後契約生效的條款效力如何認定問題的復函》在1991.01.11由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頒布。
和國務院關於清理和整頓公司的規定,通知其主管單位應訴,但其直接主管單位也被撤銷,有的再上一級的主管單位也被宣布撤銷(案例詳見我省九江中院報告),人民法院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