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盜用他人長話帳號如何定性問題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盜用他人長話帳號如何定性問題的復函》在1991.09.14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盜用他人長話帳號如何定性問題的復函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 頒布時間:1991.09.14
  • 實施時間:1991.09.14
公安部法制司:
你司8月16日函詢我們對盜用他人長話帳號行為的定性意見。經研究,我們認為,這類案件一般來說符合盜竊罪的特徵。但是,由於這類案件情況比較複雜,是否都追究刑事責任,還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以上意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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