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被告人已死亡的再審案件的第一審判決其近親屬能否逕行提出抗訴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85.10.18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被告人已死亡的再審案件的第一審判決其近親屬能否逕行提出抗訴問題的電話答覆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 頒布時間:1985.10.18
- 實施時間:1985.10.18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85)魯法研字第12號《關於對被告人已死亡的再審案件的第一審判決其近親屬能否逕行提出抗訴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同意你院的意見:即芮少麟提出的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抗訴”,可以作為申訴案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