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下轄多個司法理論研究基地及司法實踐基地。中心同時聘請40位環境資源審判諮詢專家,中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再提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
- 研究領域:環境資源司法
- 重要任務:服務環境資源審判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發展歷史,主要任務,重要意義,
發展歷史
2015年5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並聘任了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研究員以及環境資源審判諮詢專家。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出席揭牌和聘任活動強調,周強強調,要順應人民民眾的願望,暢通案件受理渠道,積極推進公益訴訟,嚴格公正司法,加強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不斷提升環境保護司法水平,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出席並講話,陳吉寧指出,總體上看,中國生態文明建設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生態環境已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短板和瓶頸制約。陳吉寧表示,環境保護部會積極支持中心探索研究環境資源司法制度的頂層設計、謀劃化解環境民事糾紛的司法路線圖和施工圖、研究環境立法執法工作中遇到的難題。
一級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主持揭牌活動,二級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宣讀了《關於聘任呂忠梅等9人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的決定》和《關於聘任王衛國等25人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的決定》,二級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長奚曉明宣讀了《關於聘請王衛國等40人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諮詢專家的決定》,最高法審委會專職委員杜萬華出席,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出席並發言。審判諮詢專家代表呂忠梅、王浩、王明遠、王躍思發言。
主要任務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要以構建環境資源法治領域的一流智庫、核心智庫為目標,在環境司法的重大決策中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為環境資源審判提供理論和技術支撐。
重要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對不斷創新、發展環境資源司法理論,密切人民法院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法學學術界、科學技術界的合作,加強國際交流,提升國家環境司法軟實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