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詠,男,漢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一級大法官。中國政法大學特聘講座教授。
現任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德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修水
- 出生日期:1954年2月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學術著作,
人物履歷
1972.02-1975.02,江西省修水縣白嶺公社團委副書記
1975.02-1977.12,江西省師範學院外語系英語專業學習
1977.12-1980.09,江西省師範學院外語系幹部、團總支書記
1980.09-1983.08,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幹部、調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2.02-1992.06,江西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3.03-1997.02,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5.09-1996.01,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1996.09正廳級)
1997.02-1998.10,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
1998.10-1998.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1998.12-2006.11,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其間:1999.09-1999.1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2005.03-2005.05,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6.11-2008.04,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8.04-2018.0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8.03-2018.06,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8.06-,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2018年8月,沈德詠被中國政法大學聘任為特聘講座教授。
中共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共十六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黨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免去沈德詠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學術著作
主要編寫有關死刑、刑事訴訟法修改、民事強制執行、審判監督等論著、文集及法律工具書十餘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較研究》為中國研究死刑問題的第一本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