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的理解與適用》是2010年出版的圖書。本書在體例設計、內容結構等方面進行了突破和創新,將實務審判指導與理論制度研究有效融合、力求做到權威性與理論性相結合、實用性與研究性相結合、可查性與可讀性相結合、準確性與精確性相結合,使之成為“理解與適用”系列叢書的精品之作。
基本介紹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 ISBN:9787802179660
- 頁數:377
- 定價:58.00元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09/01
- 副標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叢書
- 叢書: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叢書
- 發文字號:法釋〔2010〕12號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10-9-13
內容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貫徹實施,加強司法解釋在審判實踐中的正確理解和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特推出由最高人民法院資深法官精心打造的《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一書。
【權威的寫作團隊】:最高人民法院奚曉明副院長任主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及參與司法解釋制定和論證工作的各位資深法官擔任主要編著。
【準確的理解】:本書寫作過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領導和資深法官根據司法解釋原意,詳細闡釋了每一條文的內涵,並認真加以校訂,保證本書的權威性、精確性和指導性。
【豐富的內容設計】:本書在欄目設計中,除了保留以往此類圖書的“條文主旨”,“條文理解”等相關內容外,還增加了“北京依據”、“審判實務”等欄目,並後附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以指導具體適用,極大地豐富了本書的內容,增添其理論的豐厚性,顯現其運用的靈活性。
作品目錄
序言
新聞發布稿及答記者問 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新聞發布稿 (2010年9月14日)
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2010年9月14日)
司法解釋條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L0年9月13日)
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第一條【社會保險爭議的範圍】
第二條【企業改制引發糾紛的處理】
第三條【加付賠償金爭議的受理】
第四條【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主體確定】
第五條【掛靠等借用他人營業執照情形下的主體確定】
第六條【追加當事人】
第七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用工認定】
第八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的用工認定】
第九條【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
第十條【處分協定效力的認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後又反悔的處理】
第十二條【對仲裁機構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處理】
第十三條【終局裁決的認定】
第十四條【對仲裁申請事項同時包含終局裁決事項和非終局裁決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對同時起訴與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處理】
第十六條【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抗訴權】
第十七條【支付令失效後的處理】
第十八條【撤裁期間的執行】
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部門規章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2007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
二、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 (2008年9月18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2007年12月14日)
三、部門規章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2009年1月1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 (2010年)
四、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6年8月14日)
五、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 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09年7月6日)
附: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
後記
新聞發布稿及答記者問 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新聞發布稿 (2010年9月14日)
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2010年9月14日)
司法解釋條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L0年9月13日)
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第一條【社會保險爭議的範圍】
第二條【企業改制引發糾紛的處理】
第三條【加付賠償金爭議的受理】
第四條【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主體確定】
第五條【掛靠等借用他人營業執照情形下的主體確定】
第六條【追加當事人】
第七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用工認定】
第八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的用工認定】
第九條【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
第十條【處分協定效力的認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後又反悔的處理】
第十二條【對仲裁機構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處理】
第十三條【終局裁決的認定】
第十四條【對仲裁申請事項同時包含終局裁決事項和非終局裁決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對同時起訴與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處理】
第十六條【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抗訴權】
第十七條【支付令失效後的處理】
第十八條【撤裁期間的執行】
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部門規章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2007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
二、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 (2008年9月18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2007年12月14日)
三、部門規章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2009年1月1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 (2010年)
四、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6年8月14日)
五、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 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09年7月6日)
附: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