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

民事行政檢察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負責對全國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指導;
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對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職務;
研究分析全國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提出工作對策;
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監督業務工作細則、規定。

部門設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下設辦公室、民事處、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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