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

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案件管理辦公室,對最高檢機關案件流程、案件質量和案件統計信息等進行集中管理,並承擔對全國檢察機關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導職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案件管理辦公室對案件實行集中管理,是檢察機關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提高管理科學化水平,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的戰略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
  • 簡稱:最高檢案管辦
  • 機關性質最高人民檢察院內部的職能部門
  • 主要職能:集中管理案件流程、質量
  • 主任姓名王晉
部門簡介,機關職能,工作機構,

部門簡介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檢察機關,主要職責是領導全國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職能,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個正確實施。通過行使國家檢察權,鎮壓一切叛國的、分裂國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動,打擊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維護國家的統一,維護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人民民眾生活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機關職能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擔管理、服務、參謀、監督職能,具體職責為:統一負責案件受理、流轉;統一負責辦案流程監控;統一負責扣押、凍結款物的監管;統一負責以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名義制發的案件文書的監管;統一負責組織辦案質量評查和檢察業務考評;統一負責業務統計、分析;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完善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機構

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下設案件綜合管理處、案件流程管理處、案件質量管理處、案件統計信息管理處、業務信息化管理處等5個工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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