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寫作背景,人物介紹,鷹眼,孟羅姐妹,鄧肯·海沃德,欽加哥,恩卡斯,馬古亞,作品賞析,哥特色彩,語言特色,自然描寫,白人男性神話,二元殖民觀,理想化,聖經文化,警示,衍生作品,影音作品,譯本,作品評價,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最後的莫希乾人》是歷史小說,創作於1826年,而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1757年,正值英法兩國為爭奪北美殖民地而進行的“
七年戰爭 ”的第三年,地點是在赫德森河的源頭和喬治湖一帶。當時,這兒是一片腥風血雨的戰場。小說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羅上校的兩個女兒科拉和艾麗斯,前往堡壘探望父親途中被劫持的經歷為主線,展開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蹤、伏擊、戰鬥等一系列驚險情節的描寫。主人公納蒂・邦波,此時已做了英軍的偵察員,並已獲得“鷹眼”的綽號,他和他的老友莫希乾族大酋長“大蟒蛇”欽加哥,以及欽加哥的兒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為了救出姐妹倆,和劫持者展開了驚心動魄的鬥爭,其間穿插恩卡斯、海沃德與科拉姐妹的愛情故事,並通過對話等描寫忠實再現了殖民地時期印第安人的血淚史。
小說的高潮也是尾聲,是一場激戰。姐姐科拉為修倫族戰士所殺,恩卡斯為救科拉死於麥格瓦之手,麥格瓦被鷹眼射殺,海沃德將艾麗絲安全送回英國殖民區,而最後的莫希乾人——欽加戈則在鷹眼的陪伴下孤獨地生活在美洲叢林中。
作品目錄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第 九 章
第 十 章 第 十一 章 第 十二 章
第 十三 章 第 十四 章 第 十五 章
第 十六 章 第 十七 章 第 十八 章
第 十九 章 第 二十 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 三十 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註:該書章節無名,僅以數字排列,但中國國內部分少兒版加了章節名。
寫作背景 作者詹姆斯·費尼莫·庫柏自幼生活在庫珀斯頓鎮上,小鎮附近流傳的關於質樸的印第安人的傳說,給幼時的庫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為他日後以印第安題材為主題的小說創作奠定了基礎,同時他曾擔任國會議員和法官的父親對他政治和社會思想也有一定影響。
當時的美國,邊疆問題十分突出,從北美殖民地建立時就不斷地向西擴張,通過贖買和掠奪的方式將印第安人的領地劃歸為美國版圖。整個邊疆西移的過程中充滿了慘烈的激戰,包括英法殖民主義者之間的貪婪爭奪,早期移民艱苦的生存鬥爭,乃至白人殖民者對印第安人的殘酷掠殺。而這部小說寫作時間恰逢美國強迫印第安人搬離原有居住區的
印第安人遷移法 出台之時,社會輿論的激烈辯論以及當時美國在文化上對歐洲的依附性也對這部小說的創作產生了作用。
小說中的幾個關鍵歷史情節均為真實事件,18世紀50年代後期英國與法國為爭奪北美殖民地北部控制權,進行了一場長達數年的戰爭,其中還牽涉了分別支持英國和法國的多個印第安人部落。
威廉·亨利堡大屠殺也是真實發生的事件,發生在1757年的8月。當時,法國蒙特姆將軍率領的法軍,以人數和地形上的優勢,圍攻駐紮在威廉·亨利堡的英軍。英軍不得已向法軍投降,承諾撤出駐地,將權利移交法國,並且 18 月內不與法軍交戰。法軍承諾會讓英軍全員從駐地安全撤出。然而,法軍沒有很好地安撫和他們結盟的印第安人部落。印第安人參戰支持法方,是希望能夠在攻城略地後獲得戰利品。接受英軍投降,只有法軍得利,不能為他們帶來任何好處。因此,當英軍主力部隊撤離後,他們對家屬以及傷病員進行了搶劫和殺戮。在這次屠殺中,69 人死於印第安人之手,200 多人成了俘虜。事件的主要責任人是法方的蒙特姆將軍,他無法約束與之聯盟的印第安人。但是英方在講述這一段歷史的時候,也格外強調了印第安人的殺戮。
人物介紹 鷹眼 皮裹腿故事集中的主角——納蒂·邦波——在該小說的別稱,受僱於英國軍隊的偵查員、獵人、嚮導,正直無私、果敢頑強,憑藉槍法和森林中認路等超人的才能使他在森林中處於無人能夠匹敵的地位。在作者筆下他是英雄的典範,自由的象徵。他超越社會等級的界限,游離在社會秩序、法律之外又遵循著自然法則。他雖然是白人,但並沒有受到白人所謂的現代文明的薰習,而是葆有人性的自然與和諧。他身上的強壯,陽剛,正象徵著來自大自然本來的健全和完善。他通過回歸到自然的原始狀態中去追求屬於美國自己的民主、自由。
鷹眼這個近乎神話英雄的人物也充滿了種種矛盾。他同情印第安人的命運,並與一些印度安人建立了生死與共的友情。但他總是喋喋不休地強調自己的白人身份並對印度安人抱有近乎與生俱來的敵意,“對於印第安人是對的東西,對於白人來說可能就是錯的。”很難想像這樣的言辭是如何不傷害他的
印第安 朋友的。對於白人身份的認可和自豪甚至升級到了語言上,比如印第安人要想得到白人世界的肯定,必須說英語,這意味著印第安人要放棄自己傳承千百年的文化和傳統,向白人世界屈膝。而印第安人在總體上始終在拒斥著白人的語言、白人的世界,這大概才是他們遭到毀滅的真正原因之一。以語言作為區分朋友和敵人的標準,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白人的霸權態度。即使在和印第安朋友的相處中,鷹眼也總是談話和行動的主導者,永遠代表正確的判斷和真理。
作為主人公的鷹眼,他的觀點,或者說偏見也就是作者的觀點,等於作者公開表白了自己親英反法和對印第安人的同情這種異常矛盾的立場。他一方面譴責殖民者的陰險貪婪,表現出對印第安民族的深切同情;同時又將這種不幸悲劇的根源部分地歸咎為印第安民族自身的愚昧落後。
鷹眼仿佛是站在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間的第三者,既幫助印第安人,也幫助歐洲殖民者。這個“持槍的聖人”,到處行俠仗義—路見不平,拔槍相助。儘管他和欽加哥以及恩卡斯交往密切,可是他還是一個孤獨者。他之所以如此落落寡合,就因為他是自然道德法則的化身。他的地位超乎野蠻和文明之上,因為他一個人兼有了這兩者裡面的最優秀的那些成分。在他的心目中,正義是一個永恆的、比任何人為的法律更加重大的法則。這正義就是來自他自己認定的個人和大自然之間的關係。
孟羅姐妹 孟洛上校的女兒。姐姐科拉是混血兒,知性聰明,雖乏驕人的容貌,卻有著一顆善良而勇敢的心。她黑髮黑眼,皮膚充滿血色,具有明顯的異域氣息。她聰明機智、堅強勇敢、沉著冷靜。在格倫茲瀑布被困時,她制止了偵查員和鄧肯準備與敵人決一死戰的打算,讓他們逃出去找孟洛上校搬救兵,她獨自留下照顧著脆弱的妹妹。連偵查員“鷹眼”都稱讚她有和老者一樣的智慧。在威廉·亨利堡大屠殺之時,也是她留下來照顧昏厥過去的妹妹,並最終被馬古亞俘虜。書中還描述了她與恩卡斯的愛情,但這在當時的現實世界中是不可能被祝福的,只能在死後被葬在一起。科拉也是小說中白人里惟一沒有種族偏見的。
妹妹愛麗絲年輕漂亮,是金髮碧眼的純種白人,她美麗孱弱,富於幻想、缺少對自我主體性的認識,屬於傳統的父權社會對女性角色的要求。她不能保護自己,需要別人照顧,常常因為恐懼、焦慮而昏厥。在格倫茲瀑布被困時,她“恐懼的閉上雙眼”“幾乎失去知覺”的被柯拉帶著走向山洞深處,“含著眼淚”的她在姐姐的懷裡“發抖”。在馬古亞願意保全他們性命後,愛麗絲“那纖弱、敏感的身軀都萎縮了。她的胳膊無力的搭拉下來,手指微微痙攣著”。從威廉·亨利堡撤退時,她又“昏倒在地上”,連她的父親都“失望地搖搖頭”。她的姐姐因為守護她而被馬古亞抓走,並導致了最終的厄運。當鄧乾找到她時,她“顫抖得幾乎站立不住……淚如雨下,淚水多得仿佛她過去從未哭過似的”。因為昏過去了,所以只能被鄧乾抱著走出被幽禁的山洞。
姐妹倆雖然有著性格上的差異,但在廣袤的荒野里,她們都是弱者,是受到如馬古亞一類印第安人威脅的受害者。
鄧肯·海沃德 白人,英國少校。年輕勇敢,品行高貴。艾麗絲·孟羅的追求者,雖然他的愛慕可能更多是出於她的美貌而非美德。他曾在營中對兩姐妹的父親孟羅上校說過是因為艾麗斯的聰明機智,美麗可愛打動了他。儘管科拉曾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艾麗斯身上的諸多缺點,儘管他一路上見證了科拉出類拔萃的高貴品格,但當孟羅上校有意把科拉嫁給他時,他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他寧願成為艾麗斯的終身守護者,也不願意和混血兒科拉走在一起。這樣的選擇一方面說明鄧恩的愛有些盲目,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的種族偏見觀念。
欽加哥 綽號“大蟒蛇”,印第安勇士,原為莫希乾人酋長,在本族人流散以後,他就生活在德拉瓦人中間。為人正直,品格高貴,勇敢強壯,臨危不懼,富有忍耐力。作者毫不吝惜筆墨地在每一個場合讚美欽加哥的正直、耐力、勇氣等特質,然而,同為印第安族裔的欽加哥的命運較之其他幾位同胞好不了多少。他最終也只是孤零零一個人活在祖先的土地上,在某種程度上這比死更為痛苦,這樣的結局設定也體現了庫珀對印第安人的同情與憐惜。
恩卡斯 綽號“快腿鹿”,年輕的印第安勇士,莫希幹部落最後一位酋長繼承人,也是該小說得名的原因。他身材矯健,端莊而又毫無拘束的姿態和舉動格外引人注目。他擁有可能比他的族人超出幾倍高智商,戰場上與敵人鬥智鬥勇,就連海沃德面對如此儀表堂堂、正直勇敢的漢子,也露出讚美和羨慕的表情。恩卡斯暗戀科拉卻又不敢冒犯她,只是在暗中保護著他所愛的姑娘,但恩卡斯這最後的莫西乾族的繼承人卻死在同族部落人的手下,注定了兩個人的愛情悲劇,也宣告了整個族裔,乃至印第安文明的滅絕。
馬古亞 綽號“刁狐狸”。兩面派式的的印第安部族領袖。詭計多端而又果敢勇猛,口才極佳。開始時他是海瓦特和孟洛姐妹的嚮導,帶著他們去威廉·亨利堡,他卻背叛了他們的信任。某種程度上,他應為後來的大屠殺直接負責。他是白人所面臨的危險和感到不安全的主要原因,作者用惡魔般的語句描繪他。孟羅上校因為醉酒而鞭打他,他覺得自己受了委屈而要報復懲罰老頭,奴役他的女兒。當在火倫族人中達到權力的頂點並成為無可爭議的領袖時,作者一方面使得馬古亞的身份幾乎與撒旦同化了,“他的表情充滿惡意,眼中閃著火熱的光”。他最終不僅毀滅了他自己,也使柯拉和恩卡斯死亡。另外一方面,作者也對他抱以隱隱的同情,認為他也是一位受害者,作為一個曾經勇敢、機敏的印第安武士和首領。他一心想要恢復他在自己的部落中的領導地位。以便重新過上他在受了白人的誘惑而喝上“火水”以前的那種正常的、崇高的生活。比如在小說結尾,當一個同伴乘麥格瓦不備而把科拉刺死的時候,他怒火萬丈,立即向他的這個同伴撲了上去。這反轉的最後一幕改變了他的形象,使讀者覺得他這個罪惡的化身畢竟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蛋。在麥格瓦臨死時,庫柏所做的描述全然不像整篇小說最主要歹徒死亡的景象。這也反映出了作者對不幸的印第安人表現出的同情。
作品賞析 哥特色彩 這部小說從人物到場地背景的描寫都有著濃厚的哥特色彩。通過這種描寫展現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所遭受的苦難,所以小說中描述的風景是相當暗淡。血腥池水、漆黑的天空,所有這些荒涼蕭瑟的景象會讓讀者聯想到噩夢般的充斥著痛苦的世界。這種寫法在小說中的主要功能是揭示困擾著處於全新而可怕環境的白人的不確定性。他們缺乏經驗,因不能理解、掌握周圍的世界而不安,他們的誤會和誤解只能帶來恐懼,在故事中他們是最脆弱的犧牲品。即使背景是美國的荒野,而不是鬧鬼的城堡,敵人是野蠻的印第安人,而不是超自然的存在。印第安人帶給讀者的恐懼等同於哥特小說中的惡魔和鬼魂帶來的恐懼,顯示出庫珀已使這一模式徹底地適應了美國的環境。這也說明,雖然沒有滄桑的歷史,沒有歐洲哥特作家筆下的古堡、寺院等歷史古蹟,美國景致一樣能創作出哥德式的作品。把美國的歷史與現實通過哥德式的景致和手法表現出來,對庫珀的創作和美國文學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語言特色 作者很擅長運用土著語言,一方面,他生動地體現出土著語言野蠻、粗俗和不規範等特點。但同時,他也鮮明地展示了土著語言的形象化和多比喻等特點,如前言中所說的,“印第安人善於從雲彩、四季、鳥類、野獸和植物世界中攫取喻體。”比如在小說中,痛苦與憂傷的上一代酋長欽加哥曾經無力地嘆息,“許多年前的花兒哪兒去了呀?枯謝啦!一朵接一朵的!我們莫希乾族的所有人,都一個跟著一個,到精靈的世界去了。現在我還站在山頂上,但不久也要下山谷的。等到恩卡斯也走完我的路時,酋長的血統也就斷絕了,因為,我的兒子是最後一個莫希乾人了。”“花”象徵著莫希乾人,這意味著印第安人的生命曾象花朵一樣綻放。“枯謝”象徵著莫希乾一族的消亡。他無法阻止已經注定的命運,這象徵著其不能掌握自己命運的人類悲劇。
還比如,印度安人經常用綽號來稱呼自己的同伴,像恩卡斯因為跑得快經常被稱為“快腿鹿”,欽加哥因為一沒入叢林便如蛇般精敏,被叫作“大蟒蛇”。而主人公憑藉出色的偵察和追蹤能力,被冠以“鷹眼”的美稱。另外一方面則是土著語言的原始性,比如混用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當有人問卡恩斯在哪裡,卡恩斯自己會說“卡恩斯在這兒!”直接用自己的外號去代替第一人稱。這使得不少人認為,小說中的土著語言比白人語言更接近自然,更為純淨。不過也有人認為,土著語言中比喻手法的頻繁使用恰恰體現了該語言表現力的貧乏。通過土著語言和手勢的描寫,庫珀成功地以一種特殊的方法使每一個細節都清晰可聞。
當然,這種結合會產生某種局限性,表現為文體和內容兩者的不協調,言語之前後欠連貫,風格之不一致。譬如說,鷹眼這位主要人物說話時的措辭和用語常常前後並不呼應,使人覺得他的談吐忽雅忽俗,判若兩人。庫柏本人也知道這點,他很乾脆地表示就不打算採用現實主義的手法來從事創作。他在1850年為《皮裹腿故事》作序時表示,“要把心目中的那個最為美好的人物呈獻給讀者。作品中含蘊的詩意靠的就是這個。”由於作者的這種寫作思維,使得大部分人物屬於英國作家Froster所謂的“扁平型”,如印第安人非好即壞;即使“鷹眼”和麥格瓦這兩個相對說來寫得比較豐滿的“圓型人物”,也有些輪廓具備而細節不足。
自然描寫 庫柏一向以描寫驚險場面和自然景物見稱,“自然” 在這裡有特別的意義。 它是“自由”和“個性解放”的代名詞;同時也是浪漫主義作家所追求的理想中的邊界。在《最後的莫希乾人》中,他充分利用蘊藏著不可知的威脅的濃密森林,以及神秘莫測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來渲染浪漫色彩。在他的筆下,印第安人出沒的森林和草原,都被賦予瑰麗的色彩,從而把浪漫主義的想像力和美洲蠻荒地區的素材結合為一個整體。以至於有人甚至稱讚說,“庫柏就是推動美國文學這隻船在浪漫主義廣闊的潮流中破浪前進的舵手”。
小說從第一句起筆就開始了對環境的詳細描述,從而勾勒出故事發生的大圖景 “在英法各方各自占領的地區之間,隔著一大片廣闊的,似乎是不可穿越的森林疆界。……往往得花幾個月時間爬山涉水,歷盡艱辛,才能找到機會在更激烈的戰鬥中一顯身手”。從這段敘述可以看出,森林邊疆超越了英法交戰雙方,成為了需要面對的第一個對象。難怪有人認為,在庫柏的筆下,自然環境往往扮演了具有獨立價值的角色。
小說中,有高山深谷和吞沒人跡的森林。自然體現出雄渾又令人心生畏懼的崇高之美。“奇形怪狀的枝幹和參差不齊的樹梢,朦朧地滿布在星空,它們下面的一切,則處於一片昏暗之中。背後,河水曲曲彎彎,被黑魆魆的樹木遮擋著看不見了; 但在前面,在離開不遠處,河流仿佛直上天空,河水傾瀉而下,沖灌進岩洞,發出傍晚時聽到過的那種沉悶的聲響”這些描述,建構出美國邊地的自然性,那裡人煙罕至,“與拓殖的被馴化的社會形成了對比”。庫柏如此寫來,自然能夠令人感到自身的渺小,而不是對文明無所不能的自信,人心在體會到恐懼的時候,也會油然而生對自然的崇敬感。而對美國邊地的荒涼自然的描述,也突出了美國所特有的堅韌、粗糲與壯闊。
美國歷史不算長,這個國家從一開始就有歷史的幽靈在徘徊,那就是白人殖民過程中對印第安人的驅逐,以及奴隸制帶來的對黑人的奴役。這種敵對模式,帶來了對迫害的偏執妄想以及安全感的喪失。危險的不僅是陌生的土地和崇山峻岭,自然里還隱藏著看不見的敵人。小說里通過自然環境,對於這種白人的恐懼感給予了生動的描繪。“即便是白天,也需要小心謹慎前行。因為密林深處,每一棵樹後面都可能躲藏著準備獵取他們性命的印第安人”。發亮的野果,都可能是“土人閃亮的眼珠”。風吹樹林的呼嘯,都有可能是印第安人在集結。
小說對於自然環境的描寫,不僅是對自然邊疆的懷舊。更重要的是,作者對歷史上美國白人與印第安人的關係所進行的再現。雖然此時,印第安人已經和叢林荒野一起,消失在人們的視野。而作者所書寫的美國獨特的邊疆景觀,白人對自然、對印第安人的恐懼,傳達的未嘗不是面對歷史原罪,為僭越、竊取、篡改所感受到的焦慮與不安。
白人男性神話 書中兩位女主人公的存在,也體現了白人英雄形象的複雜性。從表面看,全書以兩位女主人公的被俘與解救為主線,幾乎所有男性的行動都指向她們,書中更是極力讚美她們的高貴和優雅;另一方面,書中人物又經常說出貶低女性的語言,如“我聽說德拉瓦人早已把戰俘擱置一邊,甘心被看作怯懦的女人。” 這種矛盾有助於探索背後的意義:首先,庫珀把兩個貴族女子放在荒野森林以及戰場中,雖然不符合實際,然而正是她們的“恐懼”和“瑟瑟發抖”體現了男主人公的陽剛之氣,女主人公在文中的價值某種意義上可說就在於她們是表現白人男性神話的工具。可以說,這種對陽剛之氣的過分推崇,已構成了整個白人男性神話的一部分。包括作者也以褒揚的口吻去描寫印第安人的野外生存能力和追蹤本領,但在危急時刻,總是鷹眼的睿智分析和正確判斷幫助他們脫離險境。
在故事情節編排上,作者也沒能擺脫種族偏見和門當戶對等級觀念的影響。在處理海沃德與科拉姐妹的感情問題上,這種思想表現得尤為明顯。當海沃德得知科拉是孟羅與一位有黑人血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後,立即將感情轉向了科拉的妹妹艾麗絲。有人甚至調侃,“利用科拉的特殊身世,庫柏成功地使得恩卡斯不至於逾越種族的界限去愛一個英國軍官的女兒”。
二元殖民觀 這部小說從表面看來,有點像一個“遊俠
騎士 式”的浪漫故事,實質上,作品首先告訴讀者的是:英法殖民主義者是一切罪惡的根源。他們為了掠奪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發動了戰爭,他們共同對印第安人實行詐欺、暴虐乃至駭人聽聞的種族滅絕政策。他們用高價收購印第安人的頭皮,用“火水(指烈酒)”和《聖經》麻醉印第安人的鬥志,用欺騙和脅迫要印第安人充當炮灰,惡毒地挑撥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殘殺,使之同歸於盡。欽加哥原為莫希乾族的大酋長,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槍炮和姦計下慘遭覆滅的。他曾向老友邦波傷心地訴說道:“英國人來到這兒之前……我們的部落團結一致,我們生活得很幸福。鹽湖給我們鮮魚,森林給我們麋鹿,天空給我們飛鳥,我們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給我們生了孩子……那些荷蘭人登入後,把火水給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讓他們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後來他們就被迫離開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趕離了可愛的河岸,最後落到了這樣的地步:我作為一個首領和大酋長,也只能從樹縫裡見到陽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墳!”不幸的是,連他惟一的後嗣恩卡斯,也死在同為印第安人的麥格瓦刀下。同莫希乾族的遭遇一樣,受法國殖民當局利用的懷安多特族,在最後的一場大廝殺中,也被“整個兒消滅”在霍里肯湖畔。這使讀者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發展史,實質上就是這樣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淚史。需知,美洲本來是印第安人的家園,但是白人卻對印第安人進行殺戮和驅逐,他們還為自己找到了足夠的理由,即他們代表上帝,來對這片蠻荒的土地進行開化。
對於印第安人的被殺戮和印第安部落的滅絕,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懷著深深的同情和憤慨。他在小說中借鷹眼之口一再承認白人犯下的罪孽。他把這部小說取名為“最後的”,並且以沉痛的筆調描繪了恩卡斯的英勇犧牲和哀惋動人的葬禮,就是寄寓著他對印第安人的悲慘命運的無限同情和哀思。而正直、勇敢的恩卡斯和美麗、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無更深的寓意:隨著他們的死去,他們心靈上的那種美德和純潔的感情也消亡了,留下的只是籠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貪婪、殘暴的惡意和邪念。
庫珀雖然認識到了印第安人的悲慘命運,但是他本人卻未能突破當時的意識形態,他同情印第安人的不幸遭遇,又將其悲慘命運部分歸咎為其自身的愚昧落後狀態。在描寫殖民者陰險狡詐和貪婪的同時,作者也毫不掩飾地描寫印第安人的愚昧和野蠻。比如印第安戰士見到鮮血時的興奮刺激等場面的描寫,無不在昭示印第安人的愚昧落後和野蠻。這種看似矛盾的描寫不僅在向讀者表明作者崇尚寫實主義手法,更透露出作者對印第安人的矛盾感情。在作者眼裡,白人與印第安人之間的矛盾衝突不僅是殖民與反殖民的鬥爭,也是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之間的矛盾衝突。尤其是小說中,作為其代言人鷹眼的矛盾性:他與“好的”印第安人昂卡斯有著深厚的友誼同時又有著優越感,他同情印第安人卻又漠視他們的生命。而鷹眼在道德上、知識上、能力上的優勢,也是為了粉飾白人文明吞沒印第安人文明的歷史必然。
面對同情和厭惡、理智與情感的困境,庫柏最終選擇用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來解釋印第安人幾被滅絕的悲慘命運。他將鷹眼和印第安人稱作森林居民,生活在叢林中的獵人就是遠離社會的自然人,就逃不脫“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
理想化 這部小說里某些涉及關鍵問題的細節,構想過於大膽、某些情節也過於生硬或者離奇。譬如,在老父親面臨兵敗被俘的緊急關頭,科拉和艾麗斯姐妹倆前往探望他,給予他安慰與鼓勵。這一構想固然有點牽強,但還可以說她們是出於父女情深。但是,居然容許兩個弱女子脫離了大部隊,讓她們在道路不熟、危機四伏的蠻荒地區里單獨行動,這實在有悖常理,作者也並未在小說里為此提供一個可以讓人信服的動機或理由。事實上,如果沒有這次穿越,那么也就不會有這部小說,因為整個故事都是由此引起的。
除了過於牽強的巧合和奇遇,在人物的塑造方面,也有不少理想化的因素,如正面人物之完美無缺,反面角色之兇殘愚蠢、陰險毒辣,人物描寫也有一些問題,比如絕大多數人物的性格、言行前後都是靜止的、毫無變化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他受到了當時還很流行的感傷主義小說的影響。感傷主義小說里的人物,往往自始至終保持著各自的本色。他們固然有欲望,有理想,有各自關心的事物,可是他們全都到此為止。他們並不由於欲望和理想一旦得到了滿足和實現,關心的事物就會因此發生變化,而引起他們自己的性格或言行方面有所變化和發展。另外一個原因,也許是他和許多作家一樣,認為人的性格、言行是由各人的所謂“氣質”決定的,因此是絕對固定、無法改變的。主人公鷹眼就是,似乎從始至終他都是一成不變的冷靜、勇敢的“森林中的王子”。
聖經文化 庫柏所處的文化體系源自歐洲大陸,他雖極力掙脫,但在小說中不能免俗地按照既定的文化認知去設定主要人物及其命運。比如聖歌教師大衛·加繆給讀者的感覺是個可有可無的角色。他在一出場就給人一種不協調的感覺:“此人的模樣,雖說沒有特別的畸形殘缺之處,但是看上去極不勻稱。”從這裡不難看出,大衛無論是形象還是裝扮都難看至極,且在故事發展過程中,他基本是不能發揮任何能動作用的人物。而在文學裡,一個敘述對象的構成,無論它多么不正常或不尋常,仍然是種社會行為,並且在它的背後或內容體現了社會,而大衛所體現的便是西方文化之代表——聖經。
在印第安部落中,土著人民有著最原始的“圖騰”崇拜,每個印第安戰士都紋有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動物圖案來與區分不同的部族。而這些圖案在受過高等教育的白人眼裡是愚昧無知的,甚至是恐怖的。庫柏以一種可以被接受的、已經確立的方式,借大衛的言行來描述殖民環境下的社會生活,這種以《聖經》或是聖歌方式進行的文化滲透貫穿整部小說始終。
整部作品中,大衛仿佛站在男女主人公之外,觀察整個印第安人的社會規範,並根據已經確立的方式和原則來對生活在其中的人們加以評判。他用聖歌對這些處於“次文化”體系的人進行教化。 庫柏在大衛正式向大家介紹了他的職業之後,便借後者之口稱讚《聖經》的高尚和無可替代:除了那位以色列王的思想和意願,別的東西他從不上口……在新英格蘭殖民地上的這種譯本,大大地勝過了其他的一切譯本,在它的豐富,正確和教義的純潔方面,完全接近富有靈感的作家原來的偉大著作。
在表達完對《聖經》的崇拜後,在小說中,凡是遇到血腥或暴力場面,作者都試圖借大衛之口來感召這些愚昧的人,以期消除蠻子的劣根性,似乎除了萬能的上帝,任何力量也不能使它們馴服。 他和姐妹倆落入麥格瓦之手後,雖然休倫人聽不懂他在唱些什麼,但出於對“瘋子”的敬畏,他從未有過真正的危險,甚至比其他俘虜待遇更優厚——自由活動。而他自己也不無得意地說:“在我們經過血腥戰場上發生可怕的屠殺時,讚美詩雖然暫時不能發揮作用,可是,即使對這些異教徒的靈魂,它也終於重新恢復了控制力量。”所以,他就能隨心所欲來去自由了。在他和“鷹眼”設計放走恩卡斯後,負責看管恩卡斯的人發現俘虜被調包,竟然未動他絲毫。這個有點牽強的情節設定不難看出作者本人的文化傾向,以及該傾向對整部作品的影響。
警示 最後的莫希乾人創作於 1826 年,正是英法兩國為爭奪北美殖民地而進行的“七年戰爭”的第三年。英法以武力驅逐印第安人,對其實行殘酷種族滅絕政策。作品題目“最後的”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突出了印第安部落滅絕這一主題。庫珀向讀者宣示了土著印第安人的悲慘命運。作為北美移民的原住民,曾經創造輝煌美洲文明的印第安人由於大量歐洲人的侵入卻無家可歸。他們被迫向西遷移。他們的文化由於外界的衝擊正在不斷被稀釋而很可能會逐步消亡。重寫那段歷史,庫珀表達了他對印第安人的遭遇的同情,同時給了印第安人以及全世界一個警訓,警示印第安人和其他正在被外來文化,語言和習俗同化的部落或國家。如何在吸納外來文化的同時保護本民族文化?
衍生作品 影音作品 1992年麥可·曼導演美國電影,最後的莫西乾人;
2018年亞歷桑德羅主演印第安音樂會,最後的莫西乾人;
最後的莫西乾人 譯本 張順生譯,長江文藝出版社,2007,9;
作品評價 以其豐富的土著語言表現方式為我們展現了一個活生生的多維語言世界,他在逼真地重現美國拓荒時期的印地安文化的同時,也融入了當時占主導地位的歐裔殖民文化,並把這些環節合理地安置於一個有機的整體中。(雲南師範大學教授劉守蘭)
用鮮明而生動的色彩,重現了英法爭奪殖民地戰爭中的某些重大事件,使我們懂得殖民主義者的貪婪和殘暴,同時也了解到當地的風土人情和印第安人的精神面貌。(皖西學院副教授王旭東)
“困苦的環境”體現在庫柏所有的早期作品中,而《最後的莫希乾人》是“困苦的環境”該特徵的最好代表。(瓦薩學院教授 H.DanielPeck)
作者簡介 作者:
庫珀 ,J.F(James Fenimore Cooper l789-1851),小說家,美國浪漫主義文學的奠基人。1789年9月15日生於新澤西州的伯靈頓。2歲時,全家遷移至紐約州的庫珀斯敦。附近的湖泊森林以及有關印第安人的傳說,都深深吸引著他。1806年到商船上學習航海,後在安大略湖畔一海軍基地參加造船工作,曾被任為海軍上尉。1811年辭去海軍職務,同一個地主的女兒結婚,定居在庫珀斯敦。31歲時開始寫小說。第1部小說《戒備》於1820年自費出版,很不成功。在妻子鼓勵下,他改變方向,寫了一部他認為“應當是純粹美國式的以愛國為主題的書”,即《間諜》。小說在1821年出版後受到歡迎。以後又寫了反映邊疆生活的《拓荒者》(1823)和反映航海生活的《舵手》(1824),在美國文學史上開創了3種不同類型的小說,即革命歷史小說《間諜》、邊疆冒險小說《拓荒者》和海上冒險小說《舵手》。
1826年出任美國駐法國里昂的領事,併到義大利和英國旅行。除了寫海上冒險小說之外,還寫了反映歐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1831)、《黑衣教士》(1832)和《劊子手》(1833),表現教權和封建勢力在資本主義興起之前已日趨腐朽和衰落。 1835年回國後寫的小說《歸途》和《家鄉面貌》(1838)不僅諷刺了美國社會,還諷刺了庫珀斯敦的一些人物的偽善和愚意,因此而受到輿論攻擊。晚年他甚至支持美國對墨西哥的侵略戰爭。1851年9月14日去世。 庫珀在30年創作生涯中寫了50多部小說和其他著作。他最有成就的作品,如《皮襪子故事集》五部曲,對美國的西部小說產生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