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0年9月27日,喬克托人簽署了《舞兔克里克條約》(the Treaty of Dancing Rabbit Creek),並通過特許權,成為第一個被移除的美洲原住民部落。該協定是美國政府與土著之間簽署的最大的土地轉讓之一。根據該條約,喬克托簽署放棄他們剩餘的土地為密西西比地區的歐美定居點開放。
切羅基人(Cherokee)
雖然《印第安人驅逐法》允許部落自願遷移,但政府官員經常濫用。最著名的例子是《新埃科塔條約》(the Treaty of New Echota),該條約在1835年12月29日僅由二十個切諾基部落成員而非部落領導人組成的小派別進行談判和簽署。大多數切羅基人後來把1838年這個部落的被迫搬遷歸咎於他們和條約。估計有4,000名切羅基人在遷移中死亡。
在《傑克遜堡條約》和《華盛頓條約》(1826)之後,馬賽科吉人被限制在現今阿拉巴馬州中東部的一小塊土地上。1832年,印第安人遷移法案頒布後,克里克國家委員會簽署了《庫塞塔條約》(the Treaty of Cusseta),將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剩餘土地割讓給美國,並接受遷往印第安人領土。在1834年的“眼淚之路”中,大多數馬賽科吉人被轉移到了印第安人的領地,儘管有些人還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