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思江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新化
- 出生日期:1962年4月
- 性別:男
昔日的輝煌,紅包擊倒“全國優秀教師”,東窗事發自首,
昔日的輝煌
曾思江主要業績:耕耘教壇20年,教學以講授精、思路新、解法巧、用法活見長。連續8年任高三數學教學,高考成績都領先;輔導學生參加全國高中數學競賽,先後4次獲省級獎,被評為全國高中數學競賽優秀輔導員。曾3次學期中途接任亂班班主任,僅一年就改變面貌,被譽為治亂班能手。任現職後狠抓內部管理,更新教學觀念,注重教學科研,使一所縣級重點高中創造出了多項省重點中學的成果。主編參編數學著作10餘本,在全國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200餘篇,代表作有《一個例題的教學價值》、《等比數列教學中幾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並有10餘篇論文獲國家級和省級獎。先後6次被省、地、縣記一、二、三等功,被授予省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婁底地區十大傑出青年等稱號。
紅包擊倒“全國優秀教師”
過年本是件大喜事,可是新化縣三中原校長曾思江一家怎么也高興不起來。2003年底,曾思江收到了新化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33歲的全國優秀教師
在湖南教育學院本科畢業後,曾思江被分配在新化縣上梅中學教書,1990年11月被任命為新化三中數學教研組組長。由於曾思江才思敏捷,積極肯乾,僅幾年時間就在省級、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論文200多篇。1995年,33歲的他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成為新化縣當年唯一獲此殊榮的老師。與此同時,他的職務也步步攀升,從教研組長到教務主任,再到副校長,1999年8月,曾思江被任命為新化三中校長。
當校長後,曾思江實施了一系列改革,狠抓教學質量,同時組織了一系列的硬體建設;一棟棟現代化的教學樓、科技樓拔地而起,學生宿舍、食堂、綠化廣場等項目也一個個上馬……2000年曾思江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級教師”稱號,享受特級教師待遇與津貼。
2萬元轟開貪慾之門
曾思江的防腐閘門是被2萬元“過火”禮轟開的。“過火”是新化的風俗,也就是搬進新房的一種儀式,主人搬進新房時,親朋好友上門祝賀,也就免不了送“過火”禮。
2001年,曾思江買了一套新房,搬家這天,承包新化三中教學樓、科技樓工程的包工頭蔣某前來祝賀,並順手將一個厚厚的紅包塞進了一個桶子裡。曾思江晚上和妻子清點東西時,發現了桶子裡的紅包,一點,足足2萬元。
曾思江尋思:其他人不可能送這么多錢,而蔣某承建了學校的2棟大樓,學校還欠他幾十萬元工程款沒付,蔣某肯定想通過曾思江早點拿到工程款,而且學校還有田徑場要建,這也要他曾思江點頭。由此,他斷定這錢是蔣某送的。於是,他撥通了蔣某的電話,蔣某對送錢之事毫不隱諱:“這沒什麼,是恭喜你喬遷的,人之常情,不要多疑。”
1萬元了難2件事
就在蔣某向曾思江頻頻發起“攻擊”時,卿某也在尋找機會對他“下手”。
2001年下半年,新化三中籌建田徑場,在徵用土地時,恰好把卿某一棟300多個平方的磚瓦房預征在內。卿某認為,要想房子能談個好價錢,得找曾思江打點打點才是。因此曾思江搬新家不久,卿某也來到曾思江家賀喜,並奉上1萬元“賀禮”。
起初,曾思江將錢收了,但過了四五天,曾思江又打電話給卿某:“你兒子很有發展前途,我這裡有幾本輔導書,你拿給他看看,有好處。”卿某來了後,曾思江便將1萬元錢夾在書里,用塑膠袋裝好,退給了卿某。
2002年,雙方經協商,新化三中用28.8萬元買下了卿某的房子和周圍的一些土地。但卿某提了兩個附加條件:一、將其弟弟從另一個中學調入三中;二、田徑場的籃球、排球工程由他承建。
為這兩件事,卿某又打起了小算盤。思來想去,他想起了他的八叔———曾思江妻子的遠房親戚。2002年9月的一天,卿某找來八叔,八叔便陪同卿某來到了曾思江家。
一番寒暄之後,卿某藉機跑進臥室,將事先用報紙包好的1萬元放在被子下面。晚上睡覺時,曾思江發現了錢,忙打電話給卿某,卿某說:“我們是親戚,你放心不會有事的!”
就這樣,曾思江收下了這1萬元,而卿某的兩件事也順理成章地辦妥了。
23名教師送了67900元
2002年,新化三中申報婁底市重點中學,擴大辦學規模。為此,新化三中計畫在全縣選調部分優秀教師。訊息傳出,曾思江自然成了“追腥逐臭”的對象。
新化五中的化學老師王某以前是曾思江的學生,為了能調進三中,他帶了2000塊錢來到曾思江家。沒想到,曾思江將錢一甩,對著王某劈頭臭罵:“你是我的得意門生,怎么也和別人一樣來這一套,你有本事就自己來考!”王某認真複習,最後終於入了圍,等待曾思江的最後拍板。
但他心裡還有點不踏實,將一個2000元的紅包用塑膠袋包好,放在被宰了的雞胸腔里,並買來兩瓶酒,送到了曾思江家。
事後,曾思江並沒有將錢退給王某,王某也如願以償調進了三中。
這一次調進三中的23名教師均到曾思江家裡拜過“碼頭”,多的送了6000元,少的送了1000元,曾思江收受了67900元。
東窗事發自首
2003年3月6日,新化縣檢察院決定對曾思江立案偵查。
第二天,曾思江便走進縣檢察院,主動交待了所有問題,並全部清退收受的錢財。隨後,曾思江被逮捕。2003年8月,新化縣法院對其進行公開審理,最後認定其受賄58000元。考慮到曾思江主動自首,並清退了全部贓款,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從輕處罰。
日前,新化縣法院宣布判決結果:判處曾思江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追繳違法所得58000元,曾思江沒有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