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由中國海洋湖沼學會設立,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具體承辦的獎項,是中國首個以海洋科學家命名的科技獎項。
2008年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批准,曾呈奎海洋科技獎正式設立。2010年10月8日首屆曾呈奎海洋科技獎在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成立60周年大會上揭曉。
根據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官網顯示,曾呈奎海洋科技獎設有突出成就獎、青年科技獎,兩年評選和頒發一次。截至2018年11月,該獎共評選了5次,共有20人獲得該獎項,其中突出成就獎6人、青年科技獎1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呈奎海洋科技獎
- 設立單位:中國海洋湖沼學會
- 承辦單位: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設立時間:2008年
- 首屆時間:2010年10月8日
- 評獎周期:兩年評選和頒發一次
- 獎項類別:突出成就獎、青年科技獎
獎項歷史,獎項設定,組織流程,評選組織,申報條件,評選考核,獎勵情況,評獎結果,頒獎儀式,文化傳統,
獎項歷史
2008年,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批准,曾呈奎海洋科技獎正式設立,每兩年評選一次。
2010年10月8日,首屆曾呈奎海洋科技獎在山東青島舉辦的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成立60周年大會上揭曉,共有4名海洋科技工作者獲此獎項。
獎項設定
曾呈奎海洋科技獎每兩年評選和頒發一次,每次獎勵七名。設突出成就獎兩名(可空缺),獎勵金額為每人貳拾五萬元人民幣;設青年科技獎(45歲以下含45歲)五名(可空缺),每名獎勵伍萬元人民幣。同類獎項一人只能獲得一次。獲得青年科技獎者可再次參評突出成就獎。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 獎勵委員會
中國海洋湖沼學會設立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其組成人員由青島市人民政府、山東省科學技術廳、青島市科學技術局、青島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中國海洋大學、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等單位推薦的代表和設獎單位中國海洋湖沼學會推薦的代表等組成。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的任務是:
募集和管理曾呈奎海洋科技獎基金;聘請曾呈奎海洋科技獎評審委員會委員;確定提名專家成員名單;確定獎勵方針和辦法;確定獎金數額;審批評選委員會評出的獲獎人員;頒獎。
獎勵委員會是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的最高權力機構,由5至9人組成。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至4人,秘書長1人。青島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名譽主任委員。秘書長由獎勵辦主任兼任。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4年,可連任。
- 評審委員會
獎勵委員會聘請11~19名國內外知名海洋科技專家和管理專家、以及獎勵委員會成員單位推薦的代表組成曾呈奎海洋科技獎評審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審議曾呈奎海洋科技獎候選人提交的材料;評審並提出擬授獎人選建議名單,並提請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審定;提出有關完善曾呈奎海洋科技獎評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曾呈奎海洋科技獎評審委員會委員實行聘任制,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至4人,委員若干人。秘書長由獎勵辦主任兼任。
- 獎勵辦公室
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獎勵辦設在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負責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申報條件
曾呈奎海洋科技獎必須按規定程式和渠道申報,不受理個人自薦。
- 推薦條件
推薦突出成就獎需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海洋科學的學科發展和技術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者。
2.在海洋探測和實驗工作中,獲得重大發明和科研成果,並獲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者。
推薦青年科技獎需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海洋科學的學科發展和技術進步中有重要的創見或發現,為豐富、發展和提高海洋科技做出重要貢獻,其成果已經公開發表,並獲得國內外同行認可。
2.在海洋科技探測和實驗工作中,有新的發明創造,或提出某種新的技術、方法等,獲得重要發明專利和科研成果,並獲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者。
同等條件下中國海洋湖沼學會會員優先。
評選考核
- 推薦評選步驟如下
1. 獎勵辦公室下發評選曾呈奎海洋科技獎通知。
2. 由提名專家推薦產生候選人。每位提名專家每個獎項每次只能推薦一名候選人;有效候選人須不少於兩名提名專家推薦。提名專家範圍為:從事海洋科學領域研究的兩院院士、正在執行的海洋領域973項目首席科學家、在任的863項目領域專家、出資單位法人代表。
3. 獎勵辦受理申報材料並作形式審查。
4. 評審委員會評審。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對推薦材料進行評審、投票表決。經到會委員三分之二(含)同意,提出擬授獎人選建議名單,並寫出綜合評價意見,由主任委員簽字後,提交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審議。
5. 獎勵委員會審議。出席會議的獎勵委員會委員人數應不少於全體委員的2/3。獎勵委員會在聽取評審委員會評審情況匯報後,全面客觀地審閱申請材料,並進行醞釀討論,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不採用通訊投票的方式)表決。經到會委員過半數通過確定擬授獎人員名單。
6. 公示。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評審通過的授獎人員名單通過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二十個工作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授獎人員有異議的都可以提出書面材料,並簽署真實單位和姓名(獎勵辦不接收匿名或化名材料)。異議材料送獎勵辦,由獎勵辦組織異議調查核實後,報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裁定。公示無異議的即當選。
- 材料報送
1. 推薦人向獎勵辦報送《曾呈奎海洋科技獎推薦書》紙質材料一式二十份。
2. 主要科研成果、正式發表的論文、獲得授權的專利證書和開發套用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一式二十份。
3. 候選人單位需提交材料真實性的確認函一份。
凡涉及科技保密、智慧財產權有爭議的成果及其完成人,不得申報和推薦。
在評審過程中凡有不正當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被推薦人資格或評審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 頒獎
評選當年年中召開獎勵大會,由曾呈奎海洋科技獎獎勵委員會對獲獎者進行表彰獎勵,並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
獎勵情況
評獎結果
截至2018年11月,曾呈奎海洋科技獎共評選了5次,共有20人獲得該獎項,其中突出成就獎6人、青年科技獎14人。
屆次 | 年份 | 獎項類別 | 獲獎者 | 獲獎者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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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2010年 | 突出成就獎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青年科技獎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 ||||
廈門大學 | ||||
第二屆 | 2012年 | 突出成就獎 | 費修綆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廈門大學 | ||||
青年科技獎 | 陳新華 | 國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 ||
同濟大學 |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第三屆 | 2014年 | 突出成就獎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青年科技獎 | 廈門大學 | |||
王玲玲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第四屆 | 2016年 | 突出成就獎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青年科技獎 | 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
第五屆 | 2018年 | 突出成就獎 | 夏邦美 |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
青年科技獎 | 中國海洋大學 | |||
田軍 | 同濟大學 | |||
李成華 | 寧波大學 | |||
華東理工大學 |
頒獎儀式
屆次 | 頒獎時間 | 頒獎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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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2010年10月8日 | 山東青島(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成立60周年大會) |
第二屆 | 2012年11月6日 | 山東青島(中國海洋湖沼學會第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幕式) |
第三屆 | 2014年10月28日 | 江蘇南京(“全球變化下的海洋與湖沼生態安全”學術交流會) |
第四屆 | 2016年11月7日 | 海南海口(“全球變化下的海洋與湖沼——區域回響與未來海洋”學術交流會) |
第五屆 | 2018年11月22日 | 浙江舟山(中國海洋湖沼學會學術交流會) |
文化傳統
設立宗旨
為紀念中國著名的海洋科學家,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員曾呈奎博士,繼承、開拓和發展曾呈奎先生在海洋生物學領域開創的事業,弘揚曾呈奎先生治學嚴謹、勇於創新、奮力開拓和重視選拔新秀的精神,鼓勵中青年科技人員熱愛海洋科學事業,勇攀科學高峰,做出新貢獻,根據曾呈奎先生的遺願及廣大海洋科技工作者的意願,特設立曾呈奎海洋科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