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劍平(成都天府新區合江街道天燈村黨總支書記)

成都天府新區合江街道天燈村黨總支書記曾劍平在推進龍泉山城市森林公園建設中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某公司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在龍泉山城市森林公園範圍內(合江街道天燈村7組),擅自改變兩宗10餘畝坡地地貌,被合江街道辦事處責令限期整改。曾劍平作為該村黨總支書記,未安排人員開展監管,未及時制止該公司違規行為,也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存在履職不到位的問題,造成不良後果。2018年8月,曾劍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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