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曼斯菲爾德伯爵William Murray, 1st Earl of Mansfield(1705年3月20日蘇格蘭-1793年3月20日)1756-1788年英國王座法院首席法官,是促成英國法律適應國家新開展的
工業化,新興的國家商業化和殖民關係需要的第一個法學家。他最大的貢獻是在商法領域內。
生平
原名威廉·默里,1705年出生在蘇格蘭珀斯一個貴族之家,1730年由林肯律師學院授予律師資格,他在蘇格蘭出名是因為他曾代表
愛丁堡市講話,當時該市應為暴民絞死了市警衛隊的英格蘭隊長而面臨被剝奪選舉權的危險。但他在蘇格蘭的律師業不甚發達,直到1737年他在眾議院為商人們請求制止西班牙攻擊其商船而發表有說服力的辯護演說,才使得他在律師行業取得了名列前茅的位置。
1742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754年為總檢察長,他成為政府在下議院政府主要發言人,具有“無法比擬的最佳揚聲器”的稱號,1756年被任命為王座法庭首席法官,受男爵封號,1776年晉升伯爵。有三個案件表現了他在判案時的公正超然態度。1780年英國發生反天主教徒暴亂,他的房屋和圖書館被燒毀,議會也遭到衝擊。但在審訊這次叛亂的領導人喬治·戈登爵士時,他卻宣告戈登無罪。另一次是新聞記者
約翰·威爾克斯發表了被下院認為是煽動性,誹謗性的作品,但曼斯菲爾德不顧公眾的喧嚷和王室的壓力,卻根據正當程式要求釋放他。一個廣為傳播的傳奇說法是,曼斯菲爾德用一個司法判決就廢除了英國的奴隸制,而在美國卻花了一次內戰的代價,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即使他在所謂薩默賽特案件(1772)中所做的判決也只不過是判決一個從美洲殖民地逃到英國的黑奴不應該被強迫送回殖民地去接受報復性懲罰。
曼斯菲爾德對英美法的永久貢獻在於商法上。當他擔任法官時,英國正加緊掌握美洲、印度和國際貿易,但英國的法律是以土地為中心和受土地束縛的,而且固守職業的傳統。改革是必須的。曼斯菲爾德的看法和雄心超出歐陸歐洲大陸的給商業和銀行業規定一套特殊的規則的模式,他力圖使國際商法併入英國的一般法律(普通法和平衡法),使之成為一個組成部分。在匯票、期票和銀行支票領域內,他的貢獻更大。他還建立了一個新的法學領域。
海上保險,當時是一種新的武器。在這個領域內,他不按已有的模式行事,而是建立起一門完整的科學。但在他的經歷中也不是一帆風順,他的判決遭到否決的先後有六次之多。曼斯菲爾德三次入閣,但仍保留法官職務。1783年他謝絕了內閣職務,擔任上議院議長。1788年辭去首席法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