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語
謎語:每日一小曲(打一字)——曹
謎語解析:將謎面上的三個關鍵字連起來,為:“一+曲+日=曹”,1、等,輩:爾~(你們);2、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3、
訴訟的
原告、被告兩方;4、姓。
基本字義
【釋義】
1 等;
輩:
爾曹(你等,你輩)|
吾曹(我等,我輩)。
詳細字義
曹 cáo 根據給定字形解釋。會意。
參見說文解字【卷五】【曰部】 獄之兩曹也。
在廷東。從?,治事者;從曰。
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從曰。”本義為“救濟糧”、“糧草”、“飼料”;轉義為“吃糧之人”、“
庶人”;再轉義為“庶務”。凡從
曹之字皆與糧草、飼料有關。如:糟:酒渣,可作為牲畜食料;嘈:牲口吃食時發出的咀嚼聲;槽:木製的牲口食器;糟:牲畜吃食時把腳踩在食料中;褿:人吃飯時防止食物、湯水沾身的圍單;蓸:可作牲口飼料的草類;漕:水運糧草;艚:載運糧草的船;螬:可用作家禽飼料的蟲子;等等。與曹字相關的詞語,如“軍曹”,指軍隊搞給養人員;“兩曹”,指兩個“吃糧之人”(城市平民,非農業人口);“曹務”,指“庶務”。
官署類名西漢成帝置
尚書五人,一人為其長,稱僕射,餘四人分四曹辦事。東漢尚書增至
六曹。魏、晉時迭時增減,最多時達三十五曹,而尚書僅五六人,乃以一尚書轄數
尚書郎,尚書郎各主一曹。此即“
五曹尚書”“
六曹尚書”之由來。此曹後演為部,六曹尚書即
六部尚書。尚書郎所主之曹,即以後部內之司。地方州郡亦有曹,如
戶曹、
賊曹等,略當近現代機關之科。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詔佐官改“曹”為司,如
司戶、司法等。此後地方政府不再用“曹”。
作名詞
古代指訴訟的原告和被告。即兩曹。
兩曹,今俗所謂原告被告也。――東漢·許慎《
說文》
段玉裁注。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或部門。
又如:
曹乾(官署中的幹事人員);
曹掾(泛指一般官員);曹務(古代官署中分類所管理的事務);法曹(唐、宋地方司法機關)。
管某事的官職。
雙方;班;組。
分曹並進。――《楚辭·招魂》。註:“偶也。”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𠀤音漕。《說文》作𣍘。獄之兩𣍘也。在廷東,從㯥。治事者,從曰。《注》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從曰。《前漢·成帝紀注》尙書四人為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
又《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
又《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注》曹,輩也。
又《楚辭·招魂》分曹並進。《注》曹,偶也。
又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
又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為氏。
又《韻補》葉徂侯切。《楚辭·招隱士》禽獸駭兮亡其曹,王孫兮歸來,山中不可以久留。
又葉木何切。《蘇轍·嚴顏詩》斫頭除死子無怒,我豈畏死如兒曹。匹夫受戮或不避,所重壯氣吞黃河。《五經文字》𣍘,經典相承,隷省作曹。《石經》作曺。
演變過程
篆文
金文
甲骨文
關於“曹”字
“曹”意為“糧草”、“飼料”。
夏代時商族先公之一叫
曹圉,是昌若之子,冥之父,
商湯的九世祖。曹圉亦作糧圉,可見“曹=糧”;“曹圉”應指糧庫或馬圈,說明昌若之子是管糧庫或馬圈的。盛牲畜飼料的長條形器具叫
豬槽、
馬槽,盛飲料或液體的器具叫
酒槽、水槽。凡盛受食料飲料的容器都叫槽。漕河,是運糧草的河道。漕糧,指
漕運的糧食。漕運,舊時指國家從水道運輸糧食。槽,也指房子。槽坊,舊時稱釀酒的工場,亦即產生酒糟的地方,而酒糟可以送到槽裡面去餵養牲畜。毋庸置疑,“曹”字的原始義是指糧草、飼料。
後世對曹的原始義既有繼承,也有引申。
許慎及之後的文字學家說曹之本義指古代之訴訟(即古代的法官),亦引申為官吏分科司職治事之組織曰曹。漢置尚書五人,一人僕射,四人分四曹,東漢尚書六人,分五曹;一曹與後世之一部同。其後官制迭更,晉及南北朝多至數十曹,直至清代始無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