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碧荔

曹碧荔,女,一九三一年,在修水縣上衫鄉宮選屋側被害。解放後才得以平反,追認為革命烈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碧荔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修水
  • 出生日期:1896年
  • 逝世日期:1931年
  • 性別:女
簡介,簡歷,生平,

簡介

姓 名:曹碧荔
性 別:女
民 族:漢族
籍 貫:江西修水
出生年月:1896年
犧牲日期:1931年

簡歷

又名醒,化名甘赤萍。1929年,在南昌參加南昌青年會的工作。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0年,在修水縣工農學校任教員,後歷任修水縣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修水縣婦女聯合會主任等職。並曾在中國工農紅軍第十六軍政治部做宣傳工作。1931年,因肅反擴大化,在修水縣被錯殺。全國解放後,被修水縣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

生平

曹碧荔,一八九六年出生在全豐鄉一個農民家庭。兄弟姐妹共七人,多數參加了革命。她從小受到良好的環境薰陶,加之念過書,年輕時就是一個頗具新思想的女性。
曹碧荔目睹眾多農村組妹飽受“童養媳”、“望郎媳”的苦楚,目睹“男尊女卑”的封建流毒給婦女帶來的傷害,目睹裹足等封建習慣給婦女帶來的肉體上與精神上的痛苦,感到不改變這種現狀不行,而要改變現狀,又必須從自己做起,因此,她從小就反對裹腳,併到20多歲才出嫁。
曹碧荔的丈夫是個鄉村教員,其家庭生活水平處於當地上乘。她婚後不育,丈夫很為不滿。她常常思忖:“女人,難道就是一個生育工具嗎?不生育就該遭冷遇嗎?為什麼不能去尋求獨立與解放?”當時,革命的烈火燃遍曹碧荔的家鄉,經過一番思想鬥爭,曹碧荔決定背棄那種安閒舒適的物質生活,她勸丈夫娶了小婆,自己隻身毅然出走,投身到革命的行列。
她最初與在南昌從事革命工作的胞兄曹靜華(烈士)取得了聯繫,到省城參加了南昌青年會的工作。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三0年在修水縣、區工農學校任教員。曾任修水縣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湘鄂贛省婦聯代表,修水縣婦女會主任,是修水縣早期婦女運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一段時期參加紅十六軍,在軍政治部搞政宣工作。
曹碧荔自幼好學,思想深刻,能詩善文。在學習、工作期間,她寫過大量書信與詩詞,以喚醒工農,鼓舞鬥志,或他勉,或自勵;她性格潑辣,鬥爭性強,曾參加過秋收起義,三打曹家等激烈的鬥爭;領導民眾打土豪,分田地;在婦女中大力宣傳剪髮、放足。她常常忘我地工作,有時奔于山間小道,有時騎著棗紅馬,馳騁在殺敵的疆場。英姿颯爽,人皆驚嘆。
曹碧荔於一九二九年二月一日在南昌青年會寫給學妹妹及婦女們的信,作為珍貴的烈士遺書保留下來了。她在信中寫道:“不自由,毋寧死。……無論環境怎樣惡劣,敵人怎樣包圍,都要以大無畏的精神,百折不回的壯志,毅然決然,從密密的羅網中衝鋒上去。莫被環境支配,莫怕敵人威逼,兩眼尚有一天的睜開,定然要與環境,敵人奮鬥一天。”並指出:“我們相信,現在的束縛、摧殘,就是將來解放時代的背景。”字裡行間洋溢著革命豪情和必勝信念,表現了巾幗英雄無私無畏的坦蕩胸懷和誓為婦女解放而鬥爭的決心。
一九三一年,曹碧荔受人陷害,被捲入“戀愛研究社”一案,被害前夕,她仍在執行宣傳任務——書寫革命標語。當傳訊時,她鎮定自若,堅持把最後一筆寫完。由於極左路線猖獗,曹碧荔,這位當時年僅35歲,忠心耿耿的婦女幹部,在修水縣上衫鄉宮選屋側被害。解放後才得以平反,追認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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