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傳》是唐代房玄齡主編的一篇傳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曹志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傳記
- 作者:房玄齡
- 作品出處:《晉書》
作品原文,編者簡介,
作品原文
曹志傳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學,以才行稱,夷簡有大度,兼善騎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為嗣。後改封濟北王。武帝為撫軍將軍,迎陳留王於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及帝受禪,降為鄄城縣公。詔曰:“昔在前世,雖歷運迭興,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籓九服,式序王官。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敘。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為樂平太守。”志在郡上書,以為宜尊儒重道,請為博士置吏卒。遷章武、趙郡太守。雖累郡職,不以政事為意,晝則遊獵,夜誦《詩》《書》,以聲色自娛,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
鹹甯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於後,是以假託。”帝曰:“古來亦多有是。”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後,可無復疑。”
後遷祭酒。齊王攸將之國,下太常議崇錫文物。時博士秦秀等以為齊王宜內匡朝政,不可之籓。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於魏,因愴然嘆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議曰:“伏聞大司馬齊王當出籓東夏,備物盡禮,同之二伯。今陛下為聖君,稷、契為賢臣,內有魯、衛之親,外有齊、晉之輔,坐而守安,此萬世之基也。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其人也,異姓則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內,五世反葬。後雖有五霸代興,桓、文譎主,下有請隧之僭,上有九錫之禮,終於譎而不正,驗於尾大不掉,豈與召公之歌《棠棣》,周詩之詠《鴟鴞》同日論哉!今聖朝創業之始,始之不諒,後事難工。乾植不強,枝葉不茂;骨鯁不存,皮膚不充。自羲皇以來,豈是一姓之獨有!欲結其心者,當有磐石之固。夫欲享萬世之利者,當與天下議之。故天之聰明,自我人之聰明。秦、魏欲獨擅其威,而財得沒其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之用。此自聖主之深慮,日月之所照。事雖淺,當深謀之;言雖輕,當重思之。志備位儒官,若言不及禮,是志寇竊。知忠不言,議所不敢。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議成當上,見其從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議甚切,百年之後必書晉史,目下將見責邪。”帝覽議,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以議者不指答所問,橫造異論,策免太常鄭默。於是有司奏收志等結罪,詔惟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
頃之,志復為散騎常侍。遭母憂,居喪過禮,因此篤病,喜怒失常。九年卒,太常奏以惡謚。崔褒嘆曰:“魏顆不從亂,以病為亂故也。今謚曹志而謚其病,豈謂其病不為亂乎!”於是謚為定。
編者簡介
房玄齡,名喬,字玄齡,齊州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唐代初年名相。他年輕時博覽經史,18歲時中進士,官拜羽騎尉。李淵起兵反隋後,他投奔了李世民,協助李世民經營四方,削平群雄,並參與策劃了玄武門之變.為貞觀之治的到來立下了功勳,李世民稱讚他有“籌謀帷幄,定社稷之功”。李世民即位後,房玄齡被任命為中書令,總領百司,掌管政務達20年,主持制定了唐初的律令、格敕和各種典章制度,並調整政府機構,精簡中央官員,為政府選拔了大量優秀人才。他任職期間善於用人,恪守職責,不自居功,後世把他和杜如晦作為良相的典範,合稱“房、杜”。唐太宗征高旬麗時,他留守京師,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