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奉岩

曹奉岩(조봉암,1899年—1959年),韓國獨立運動家,曾創立“進步黨”,1959年7月因涉嫌“間諜”和“策動叛亂”的罪名而被處決。

基本介紹

  • 本名:曹奉岩
  • :竹山
  • 出生地:京畿道江華郡
  • 出生日期:1899年9月25日
  • 畢業院校:江華公立普通學校
曹奉岩本貫昌寧,號竹山,1899年9月25日生於京畿道江華郡的貧農家庭。1911年畢業於江華公立普通學校,然後作為江華郡廳的雇員工作。三一運動波及江華後,他參與其中,被關進監獄1年。出獄後入學YMCA中學部。
其後東渡日本,在正則英語學校學習後,就讀於中央大學,在這過程中參與了東京朝鮮留學生組織的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團體“黑濤會”並開展活動。黑濤會解散後,輟學歸國,參加朝鮮半島抗日團體朝鮮勞動總同盟,負責文化方面,投身勞動運動。
1922年,他作為“國內派”代表,參加在蘇聯上烏金斯克(烏蘭烏德)召開的高麗共產黨聯合會議,致力於統一高麗共產黨各派,但失敗了,其後他將統合大會決裂緣由報告第三國際。1924年,在第三國際的指示下,進入莫斯科東方大學進行短期培訓。此後歸國,加入新思想研究會、北風會等社會主義團體並開展活動。這兩個團體合併為“火曜會”的過程中,他作為創設主角而活動。1925年參與朝鮮共產黨和高麗共產青年會組織,主導第一次朝鮮共產黨的創立。
1926年,整理並組織第二次朝鮮共產黨,5月赴中國東北,組織朝鮮共產黨滿洲總局,擔任責任書記。其後按照第三國際的指示赴上海,兼職第三國際遠東部的朝鮮代表。1926年六·十萬歲運動期間,第二次朝鮮共產黨組織被日本警察破壞,他又參與第三次朝鮮共產黨(ML黨)組織,但因與國內黨發生摩擦,喪失了領導機能。此後按第三國際所決定的“一國一黨”原則,隸屬中國共產黨而開展活動。1932年在上海被日本領事警察逮捕,被關押於新義州刑務所關押達七年之久。此後回到故鄉,與金祚伊結婚,在仁川過上隱居生活。他被指定為日本警察的重點監視對象,停止了一切對外活動。1945年2月被日本憲兵隊檢舉,再次關進監獄,但隨著光復而獲得自由。
光復後,在建國準備委員會仁川支部活動。1946年活躍於民主主義民族戰線,同年5月發表公開信,批評朴憲永的共產主義路線。6月,他提出朝鮮的建國是要“保障民族全體的自由生活”,主張既反對勞動階級獨裁、也反對資本階級獨裁的中道統合路線,與朝鮮共產黨分道揚鑣。8月以後,支持和協助美軍政當局的左右派合作,1948年5月10日選舉時在仁川當選制憲國會議員,出任當時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大韓民國政府成立後,他出任首任農林部長官,推進農地改革。1949年,因將農林部長官館舍修理費轉入預算而在國會上被質疑,引咎辭職。1950年當選第2屆國會議員,並當選國會副議長。1952年參選第2屆大選,以第二位落選。1956年11月提出“負責任的革新政治、無搜刮的計畫經濟、民主的和平統一”三大政綱,創立社會民主主義的政黨——進步黨創黨準備委員會,並與朴己出搭檔參選第3屆大選,但再次落選。1957年創立進步黨,就任委員長。
曹奉岩
曹奉岩身穿韓服接受審判
曹奉岩在第三屆總統大選獲得216萬票,對自由黨構成了極大威脅。1958年1月13日,警方逮捕了大批進步黨高官。曹奉岩以間諜罪和涉嫌違反《國家保全法》被起訴。警方表示,曹奉岩所主張的“和平統一論”與朝鮮路線相同、他還從朝鮮方面接觸接受資金。因主要罪名未能成立,他在一審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但在3個月後開庭的二審中,他的所有罪名突然全部被成立了,大法院於1959年2月27日判處死刑。雖然美國也表示反對死刑判決,但就在重審的要求遭駁回的第二天(7月31日),死刑被倉促地執行了。曹奉岩臨刑前的最後一句話是:“我犯的罪只有從事政治活動一條……給我最後一杯酒吧。”
2011年1月20日,韓國法院20日對涉嫌從事“間諜”和“策動叛亂”的已被處決的獨立運動家曹奉岩判處無罪,使曹奉岩時隔52年後洗掉“間諜”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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