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造林原則

更新造林原則是與森林採伐有關的法律制度之一。中國森林法規定,採伐林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採伐許可證規定的面積、株數、樹種、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採伐林木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有按照規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發放採伐許可證的部門有權不再發給採伐許可證,直到完成造林任務為止;情節嚴重的,可以由林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採伐林木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有按照規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情節嚴重的,除承擔代為更新造林的費用外,並可處以相當於所需造林費用的罰款。

更生保護方法是西方國家對更生保護對象採取幫助其在出獄後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能適應社會環境的具體措施。具體措施主要有:(1)解決出獄者的衣食住行,給以必要的物質幫助;(2)對出獄者中有身體或心理疾病的給予治療,使其恢復身心優良;(3)幫助出獄者解決就業問題,使其有謀生之道;(4)幫助因犯罪而中斷學習的青少年出獄者和想繼續學習的成年出獄者進行學習,指導學習科目,提供住宿用品、助學金、貸款等;(5)幫助出獄者解決出獄後的精神、心理問題,對其進行家庭、婚姻、法律、人際關係方面的指導和教育,使其能適應社會生活環境;(6)對有酗酒、嗜酒或其他不良惡習者給予矯正,並從生活上給予必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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