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是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2008年11月19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
  • 時間:2008年
  • 類別城鄉建設
  • 性質:意見
  • 發布單位:中共南昌市委等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若干意見
城鄉建設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2008-11-19

法規內容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意見》(贛發12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對建設“花園城市,綠色南昌”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市森林覆蓋率,抓好城市、鄉鎮、農村以及基礎設施、工業園區等四個方面的綠化工作,全面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現就加快推進我市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
1.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堅持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進一步提高我市森林覆蓋率,不僅可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提高城鄉人民生活質量,還能增加木材等林產品供給,促進林業產業和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廣大農民增收致富,同時也是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具體體現。
2.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是實現我市生態建設跨越發展的必然選擇。我市全境以平原為主,“二山三水四分田,一分道路和莊園”的概貌決定了我市的生態建設,潛力在平原,重點在平原。通過多年的努力,我市的平原綠化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從總體上來看,廣大平原地區的森林覆蓋率仍然比較低,綠化的質量、品位和檔次與經濟社會發展不適應,跟先進地區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大力開展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是實現我市森林覆蓋率在2010年達到21.55%的關鍵所在,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需要,更是實現南昌生態建設跨越發展的必然選擇。
3.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是建設“花園城市,綠色南昌”的迫切需要。建設“花園城市,綠色南昌”,把青山綠水打造成南昌獨特的“生態名片”,是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核心試驗區”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加快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實現城鎮園林化、村莊林果化、溝河林帶化、道路林蔭化、農田林網化目標,是全面推進平原綠化,統籌城鄉綠化進程,改善南昌生態環境的客觀要求,是建設“花園城市,綠色南昌”的迫切需要。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4.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創業富民、創新發展”戰略,以建設生態文明,促進農民增收為總體目標,以社會主義新農村、“花園城市,綠色南昌”建設為契機,以通道綠化、村莊綠化、城鎮綠化、河渠灘涂綠化、農田林網建設等為載體,以重點生態工程為依託,以科技發展為支撐,以機制體制創新為動力,全面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力爭用3-5年的時間,使我市逐步建成中心城市生態綠化體系建設區、近郊生態經濟產業建設區和遠郊生態綠色屏障建設區三個層次,內、中、外相結合的城鄉一體的生態建設新體系,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1.55%,2012年達到23%,為實現南昌生態建設新跨越作出新貢獻。
5.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由各級政府負總責,科學制訂規劃,明確部門職責,全力推動綠化工作。
--堅持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在抓好山區造林綠化的基礎上,重點推進城鎮所在地,村莊、農田和江河渠道,高速公路、鐵路、國省道、縣鄉村公路等交通沿線,以及工業園區和礦山的造林綠化。
--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山區綠化要大力發展鄉土樹種和珍貴闊葉樹種;城鎮綠化堅持喬灌草相結合;交通幹線綠化要著力抓好兩側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帶建設;其他平原地區要大力發展經濟效益較好的速生豐產林和經濟果木林,努力實現生態景觀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堅持明確主體、落實利益。實行“誰綠化誰所有、誰投資誰受益、誰經營誰得利”,落實造林主體,維護造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堅持政府扶持,多方籌資。建立和完善造林綠化財政補助制度,整合相關支農資金和部門資金,實施項目帶動,增加公共投入。創新造林綠化機制,建立多元化造林投融資體系。
--堅持義務植樹,專業造林。組織適齡公民認真履行植樹義務,提高盡責率。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民營林場和專業造林公司,提高造林專業化水平和社會化程度,確保造林成效。
三、目標任務和實施要求
6.目標任務。
在繼續加強山區綠化的基礎上,以通道綠化、村莊綠化、城鎮及工業園區綠化、河渠灘涂綠化、農田林網建設為重點,用3年時間,全市共實施完成100萬畝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任務(具體任務詳見附表),其中2008年度完成40萬畝,2009年度完成40萬畝,2010年度完成20萬畝。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提高5.5個百分點,達到21.55%;全市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鐵路宜林路段綠化率達到85%以上,國省道幹線綠化率達到80%以上,縣鄉村道綠化率達到80%以上;新農村建設試點村、交通幹線沿線可視範圍內村莊實現全面綠化;可綠化河渠灘涂綠化率達到60%以上;已實施土地整理和園田化改造的農田全面完成林網建設,農田林網控制率達到85%以上;市區、縣城、鄉鎮政府所在地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45%、35%和15%,綠地率分別達到38%、30%和1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分別達到12平方米、10平方米和3平方米;工業園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重要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沿線可視範圍內的礦山全面實現復綠。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並穩定在23%左右,城鄉綠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城鄉綠化品位和檔次顯著提升,城鄉一體、層次合理、功能完備的生態建設體系逐步完善,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走在全省的前列。
7.實施要求。
通道綠化。通過對市域內的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縣鄉村道路沿線進行綠化,提高沿線綠化水平和規模,基本形成支撐全市生態建設的“綠色骨架”,通道沿線真正成為連線城鄉的綠色線、風景線、旅遊線、致富線。
--鐵路綠化帶:鐵路部門負責市域內鐵路沿線兩側排水溝以內的綠化建設,落實鐵路綠化建設種苗費和管護費。市域內鐵路沿線兩側排水溝以外10米範圍內的宜林地段,以栽植楊樹、泡桐等速生樹種為主,建成綠化帶;綠化帶建設及相關征地、拆遷等事宜,由沿線縣區政府負責。
--高速公路綠化帶: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部門負責市域內高速公路兩側隔離網以內的綠化建設,落實高速公路綠化建設種苗費和管護費。市域內高速公路兩側隔離網以外10-20米範圍內的宜林地段,以栽植楊樹、泡桐等速生樹種為主,建成綠化帶;綠化帶建設及相關征地、拆遷等事宜,由沿線縣區政府負責。
--國省道、經濟幹線公路綠化帶:在市域內國省道兩側各10米,經濟幹線公路兩側各3-5米範圍內的宜林地段建設綠化帶。臨路1-2排應栽植胸徑5厘米以上常綠喬木,由公路部門負責實施和管理;臨路景觀行道樹以後以栽植楊樹、泡桐等速生樹種為主,由沿線縣區政府負責實施;相關檢查督促工作由林業、公路部門負責。
--縣鄉村道綠化帶:在市域內縣鄉道兩側各3-5米的範圍、村道兩側1-2米範圍內的宜林地段建設綠化帶,以栽植楊樹、泡桐等速生樹種為主。縣鄉道綠化由沿線縣區、鄉鎮政府負責實施,村道由沿線鄉鎮政府、村委會負責實施;相關檢查督促工作由林業、交通部門負責。
村莊綠化。將村莊綠化納入新農村建設範疇,做到與新農村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驗收。按照尊重村民意願,因地制宜,適地適樹、見地栽樹,見縫插綠原則,重點對新農村建設試點村和交通幹線沿線可視範圍內村莊周圍荒灘荒地、進村道路、房前屋後、四旁隙地等大力開展全覆蓋綠化,每人植樹不少於5株。圍村防護林以栽種楊樹、泡桐等速生樹種為主,形成防護林帶;進村道路兩側各栽種1排以上的速生樹種,形成林蔭帶;房前屋後以栽種柑橘、柚子等適生經濟樹種和桂花等鄉土綠化樹種為主;坡耕旱地、水塘四周、田埂地頭以及其它宜林地,以見縫插綠栽植楊樹、泡桐等速生樹種為主。村莊綠化由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負責實施,相關檢查督促工作由林業、新農村建設部門負責。
城鎮、工業園區綠化。充分發揮城鎮的自然風貌和歷史文化優勢,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宜居的規劃建綠理念,實施精品、特色戰略,做足山水文章,從而構築完善的公共綠化體系、園林景觀體系和城鎮生態體系。在鞏固、提高原有綠化的基礎上,對市區可綠化範圍,縣、鎮政府駐地所在城鎮內及周邊可綠化部分,鄉政府(場)駐地所在集鎮內及周邊可綠化部分,工業園區內及周邊可綠化部分大力開展公園、景區、綠地廣場建設和濱河、道路、社區、庭院等綠化,全面消滅城鎮裸土。市區綠化由園林部門負責;縣城和鄉鎮政府所在地綠化由建設部門負責;工業園區綠化由當地政府(管委會)負責。
河渠灘涂綠化。在不影響防洪安全、濕地生態系統和抗旱效益的前提下,結合我市防洪工程、堤防建設、防汛道路和水庫建設,以水土保持為目的,因地制宜發展水利經濟和環水全方位綠化,把我市鄱陽湖周邊,贛江、撫河等主要河流兩岸、灘涂建設成為高標準、高品位綠化帶、林果帶以及原料林基地的匯集區。同時,區分不同地況,分別在重點圩堤兩側建設景觀綠化帶,建成生態圩堤;在堤防的二坡建設原料林帶,以栽植淺根系速生樹種為主;在灘涂地建設原料片林,以栽植楊樹、水杉等喜水樹種為主。河渠灘涂綠化由水利部門會同林業部門編制專項規劃;水利部門負責重點水利工程設施範圍內可綠化區域的綠化,負責生態圩堤建設;二坡原料林帶建設由當地政府、水利部門提供地塊,通過引進專業造林公司、大戶具體實施,並和堤防管理單位簽訂協定;灘涂地原料片林建設由灘涂地所在縣區、鄉鎮人民政府統一協調地塊流轉,以租賃、拍賣、承包的形式引進專業造林公司、大戶具體實施。
農田林網建設。從農田水土保持、促進農作物穩產高產入手,按照路、渠自然地勢走向,對田間的機耕道、溝渠兩側以及可植樹的較大田埂實行全面綠化,建設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農田防護林體系。田間的機耕道、溝渠植樹2-3排、較大田埂植樹1排,以栽種楊樹等速生樹種為主,栽植密度以不影響農作物生長、有利於該樹種的生長為原則。農業開發項目涉及的農田林網建設經費由農業開發部門負責落實;農業基地建設等項目涉及的農田林網建設經費由農業部門負責落實;土地整理、造地增糧等項目涉及的農田林網建設經費由國土部門負責落實;列入上述項目的農田林網建設經費單列,採取單獨招標的形式引進專業造林公司具體實施,林業、項目責任部門負責檢查驗收。未列入上述項目的農田林網建設和改造由當地政府負責規劃實施,林業部門負責檢查驗收。
全民義務植樹。全市義務植樹工作由市綠化委員會統一領導。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江西省公民義務植樹條例》,每年組織城鎮、農村適齡公民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義務植樹。未按時完成當年義務植樹任務的,按規定標準向承擔義務植樹任務的單位收繳綠化費。從2009年起,機關和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應繳的綠化費,由同級綠委辦組織收繳;逾期未足額繳納的,由綠委辦提供有關情況,委託同級財政部門直接劃轉代征;工礦企業應繳的綠化費,委託同級地方稅務部門代征。各代征部門應及時將收到的綠化費轉入財政設立的專戶,其中代征的市級及以上機關、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和工礦企業應繳的綠化費轉入市財政設立的專戶;代征的市級以下機關、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和工礦企業應繳的綠化費一部分按《江西省義務植樹綠化費收繳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比例轉入市財政設立的專戶,其餘部分轉入縣、區財政設立的專戶。收繳的義務植樹綠化費專項用於義務植樹和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
礦山綠化。重點對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沿線可視範圍內的礦山全面實現復綠。各類礦山開發須繳納生態恢復保證金,用於礦山植被恢復。礦山綠化由國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廢舊礦區土地的重新規劃、功能重置和治理修復來完成。
山上綠化。以災後重建造林、採伐跡地造林、火燒跡地造林、宜林荒山造林和礦區復綠為重點,繼續加強山上綠化,進一步調優林種結構,調美山上林相,調強林業產業,調高林業生產力。山上綠化在堅持適地適樹原則的基礎上,以建設針闊混交林、油茶林、果業林為主,由當地政府結合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具體實施。
四、創新造林機制,落實造林主體和管護責任
8.創新造林機制。利用林業產權制度主體改革全面完成,配套改革穩步推進的有利時機,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農民造林綠化的積極性,鼓勵農民利用空閒土地大力發展經濟林。按照“明確所有權,放活使用權,保證收益權”的原則,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鼓勵、引導各類社會主體特別是大企業、大財團以多種形式投資造林綠化。鼓勵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租賃等形式,對集體所有的機耕道、溝渠路堤和灘涂地等可綠化用地進行依法流轉,吸引能人和大戶投資造林綠化。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科技人員、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單獨或合夥投資、參與造林綠化。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成立市專業造林公司,通過政策扶持、項目傾斜等措施盤活林業資產,進一步做強做大,在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中發揮應有作用。
9.落實造林主體和管護責任。“按照不栽無主樹,不造無主林”和“誰經營,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進一步落實造林主體和管護責任。凡規劃造林用地,優先原土地使用者造林綠化,同時明確其造、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原土地使用者不願造林的,採取流轉、招標、拍賣、租賃等形式落實專業造林公司、造林大戶開展造林綠化和管護,通過簽訂協定明確各自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同時,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造林管護的政策扶持和財政補助力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取得實效。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
10.加強組織領導。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市生態建設的重點,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任務艱巨。各級黨委、政府作為工程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將工程建設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層層簽訂責任狀,切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分片包乾抓。要切實將工程建設任務分解到基層、落實到田頭地塊,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責任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11.科學編制規劃。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程建設的總體目標和建設任務,因地制宜,科學編製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規劃,明確和落實年度造林綠化任務。鐵路、交通、公路、國土、農業、水利、新農村建設、農業開發、城建、園林等部門,要根據建設規劃和部門職責,做好專項規劃,抓好任務落實。各級政府要將綠化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解決。今後所有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都應按標準留足綠化用地,並與工程建設一同規劃徵用,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畫。
12.明確部門職責。不斷完善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協作機制,進一步落實部門綠化責任。各級林業部門要履行管理、參謀職能,充分發揮綜合、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作用,切實抓好規劃設計、種苗供應、技術保障、通報調度和檢查驗收等各項工作。各級發改委,要嚴把項目審批關,今後所有的項目,其綠化工程沒有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的,一律不予以立項。鐵路、交通、公路、國土、農業、水利、新農村建設、農業開發、城建、園林等有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任務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落實綠化責任,確保綠化工程與主體工程的“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要建立健全部門協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造林綠化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13.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將涉農等財政資金重點傾斜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從2009年起,市政府將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大力支持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整合和使用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林業局另行制定。各縣區、鄉鎮財政每年也要安排足額資金專項用於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同時,進一步整合部門綠化資金。林業重點工程優先用於交通沿線的平原綠化和山上綠化;交通、公路、鐵路部門要落實公路、鐵路綠化建設經費;國土、建設等部門應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收入和城市維護費中提取綠化資金,城鎮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附屬綠地建設經費要納入經費預算;在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扶貧開發、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新農村建設等項目時,要落實造林綠化資金。
14.完善相關政策。各級政府要按照“誰造誰有”的原則,依法及時給造林經營者頒發林權證。農民個人在房前屋後和自留地營造的林木,允許繼承和轉讓。全面實行“兩取消兩補貼”。對在非規劃林地上營造的速生豐產林取消徵收育林基金;取消平原林業木材採伐計畫,簡化平原造林更新採伐審批環節,優先安排並滿足採伐限額。對在非規劃林地上營造的楊樹、泡桐等速生商品林,允許經營者自主選擇採伐方式,自主確定主伐年齡;對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種苗和林業機械實行省、市、縣財政分級補貼;對參與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加大財政對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基本裝備和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態公益林財政補償政策,不斷提高生態補償能力。進一步擴大林業保險品種,加大財政對森林火災保險的支持力度。基於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投資大,見效周期長,信貸部門宜適當延長林業信貸期限,放寬信貸條件,簡化信貸手續,建立面向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小額貸款和林權抵押貸款。
15.發展林業產業。積極鼓勵工商業和社會資本投資造林綠化,著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戶和龍頭企業。市內木材加工企業要根據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與加工能力相適應的原料林基地。鼓勵各地採取“公司+農戶+基地”的經營模式,建立企業出種苗、林農出林地、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造林綠化利益聯結機制,促進企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運用經濟槓桿和政策措施,大力發展楊樹、泡桐、光皮樹等重點林業產業,培植大型林業龍頭加工企業,帶動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大發展。大力發展鄉村森林旅遊業。
16.強化科技示範。各級政府、林業部門要加強林業科技研究,大力選育林木良種和經濟速生樹種,推廣農林複合經營的先進實用技術和造林模式。要大力發展“訂單育苗”,加快林木良種和綠化苗木基地建設,滿足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需要。要加強對造林和林木病蟲害防治實用技術的推廣,強化森林防火工作。要以“建綠色家園”為主題,積極開展“森林進城、園林下鄉”活動,通道綠化、村莊綠化等的示範點建設和“綠化獎章”、“綠化模範單位”、“綠色生態文明村”、“綠色特色產業村”評比表彰活動,通過示範帶動,全面推進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
17.加強檢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進展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並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和階段性驗收,檢查、考核、驗收結果將通報全市。對完成任務較好的縣區、鄉鎮和單位,以及在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市委、市政府將予以表彰;對按期完不成任務的,將取消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資格,全市通報批評並督促進行整改。具體檢查考核辦法由市林業局會同市財政局、市人事局等部門另行制定,報市政府審議後下發執行。
18.搞好宣傳發動。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在建設生態文明、改善生產生活環境、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綜和效益,消除思想障礙,強化生態安全意識,提高生態文明意識。要大力宣傳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設的好形勢、好政策、好典型,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工程建設的熱情,使造林綠化成為全民、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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