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曲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濟寧市委、濟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曲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7號)和《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關於曲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曲發〔2010〕12號),設立曲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中層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關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醫療機構製劑、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和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相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國家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及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八)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化妝品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曲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中層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法制監察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應急、宣傳、後勤保障和相關安全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監督管理的調研和政策擬訂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處罰審核、組織聽證工作;承擔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指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藥品抽樣檢驗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案件的舉報和投訴等工作。
(二)藥品監管科(掛稽查科牌子)
承擔藥品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濟寧市有關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標準;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組織實施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毒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網際網路藥品信息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廣告的監測工作;負責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等工作;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和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使用藥品行為;負責藥品質量抽樣等工作。
(三)醫療器械監管科
承擔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一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信用評定分級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安全風險因素分級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查處制售不合格醫療器械和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使用醫療器械行為;負責醫療器械質量抽樣工作;承擔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等工作。
(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依法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抽樣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等工作。
(六)行政許可科
負責藥品零售企業開辦及相關許可事項變更的諮詢、初審轉報工作;負責GSP認證材料的初審轉報工作;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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