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曝光效應(the exposure effect or the mere exposure effect),又謂多看效應、(簡單、單純)暴露效應、(純粹)接觸效應等等,它是一種
心理現象,指的是我們會偏好自己熟悉的事物。
社會心理學又把這種效應叫做熟悉定律(familiarity principle)。對人際交往吸引力的研究發現,我們見到某個人的次數越多,就越覺得此人招人喜愛、令人愉快。
心理學家費希納(Gustav Fechner)在1876年最早對曝光效應進行了研究。鐵欽納(Edward B. Titchener)認為人們看到熟悉事物的出現會感到“
如沐春風”。
心理研究
在20世紀60年代,心理學家扎榮茨(Robert Zajonc)進行了一系列實驗室實驗,證明只要讓被試多次看到不熟悉的刺激,他們對該刺激的評價就要高於其他被試沒有看到過的類似刺激。研究者在這些實驗中採用的刺激有英文單詞、中文漢字、繪畫、面孔圖片、幾何圖形和聽覺刺激。在另一項改進的研究中,通過速示器以非常短暫的時間間隔給被試呈現圖片,由於時間太短被試根本無法有意識地知覺到圖片的具體內容。這種閾限下的曝光同樣會出現此一效應。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真實的情境下,沒有了嚴格控制的實驗室環境,這種閾限下的曝光效應通常很微弱,不太可能發生。扎榮茨認為人們在無意識的認知情況下,仍會發生曝光效應,即“無需推論的偏好”。
扎榮茨(Zajonc)曾經做過一個有趣的實驗。他讓一群人觀看某校的畢業紀念冊,並且肯定受試者不認識畢業紀念冊里出現的任何一個人;看完畢業紀念冊之後再請他們看一些人的相片,有些照片出現了二十幾次,有的出現十幾次,而有的則只出現了一兩次。之後,請看照片的人評價他們對照片的喜愛程度。結果發現,在畢業紀念冊里出現次數愈高的人,被喜歡的程度也就愈高;他們更喜歡那些看過二十幾次的熟悉照片,而不是只看過幾次的新鮮照片。也就是說,看的次數增加了喜歡的程度。他把這個現象稱為“單純曝光效果”。本實驗顯現,只要一個人、事、物不斷在自己的眼前出現,自己就愈有機會喜歡上這個人(或事、物)。
研究者做了一個有趣的研究來說明簡單曝光效應。在一個學期開始時,研究者讓大學女生在某些課堂上分別出現15次,10次或5次。這些女生從來不和教室里的其他人交談,只是坐在那裡,她們出現的次數有多有少。然後,在學期末讓該課堂真正的學生看這些女生的照片,並詢問他們的反應。結果非常清楚:越熟悉的女生(即出現次數越多的女生),對學生越有吸引力,比那些從未看到過的女生更讓他們喜歡。
對208項心理實驗的元分析發現,曝光效應是顯著、可靠的,其效應量r=.26,此項分析還發現當不熟悉的刺激短暫呈現時,曝光效應最強。曝光的次數在10~20次之間一般能達到最大的喜歡程度,有些研究甚至發現在曝光次數過多時,喜歡程度會下降。例如,人們在數次聽到一首歌后,一般會喜歡這首歌。但許多次重複聽之後喜歡程度會減少。延長曝光和測量喜歡程度的間隔一般能增加曝光效應的強度。奇怪的是,曝光效應在兒童身上表現的很弱,圖片和繪畫的曝光效應也要弱於其他類型的刺激。一項社會心理學實驗發現,對於我們第一眼看上去就討厭的人,曝光只會使我們更討厭他。
廣告宣傳
雖然曝光效應在廣告宣傳方面好像天然就有其作用,但曝光對提高消費者對特定公司和產品的態度體驗究竟有多大效果,研究結果並不一致。有研究發現,即使曝光大部分是正面的,媒體上的高曝光率卻和公司更低的名氣有關聯。隨後對該研究的重複檢驗得出結論,曝光會產生矛盾的情感,因為曝光會帶來許多聯想,既有有利的也有不利的方面。當公司或產品還較新穎,消費者不熟悉時曝光才最可能有促進作用。
限制條件
必須提及單純曝光效果的限制。它其實沒有那么“單純”,其中至少還有以下三點需要特別注意:
1)一開始就讓人感到厭惡的事物,無法產生曝光作用。
2)如果兩個人彼此之間已經有一些衝突,或是性格上本來就不合,愈常見面反而愈擴大彼此的衝突。
3)過多的曝光會引起厭煩。
產生影響
可見,若想增強人際吸引,就要留心提高自己在別人面前的熟悉度,這樣可以增加別人喜歡你的程度。因此,一個自我封閉的人,或是一個面對他人就逃避和退縮的人,由於不易讓人親近而令人費解,也就是不太讓人喜歡了。當然,曝光效應發揮作用的前提是首因效應要好,你給人的第一印象還不差,否則見面越多就越討人厭,反而起了副作用。想想看,你周圍有沒有常在你面前“露臉”的人。如果想給別人留下不錯的印象,常出現在他面前就是一個簡單有效的好方法。
簡單地,看看身邊,經常與人聊天,拉拉家常,帶點小禮物的同事,是不是人緣要好許多?經常在領導身邊出現的人,是不是往往比較討領導歡心?當然,不是鼓勵溜須拍馬,露臉也要講技巧,比如吃飯時的禮貌招呼,電梯裡的寒暄問候,會議上的相視一笑,某次活動中的出色表現……只要你不再低頭走過,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再比如,我們新認識的人中,有時會有相貌不佳的人。最初,我們可能會覺得這個人難看,可是在多次見到此人之後,逐漸就不覺得他難看了,有時甚至會覺得他在某些方面很有魅力。親戚朋友之間多來往能增進感情,否則就可能會慢慢疏遠。另外,你細心觀察可能會發現,經常在領導身邊出現的人往往比較受領導喜歡。這可能也是曝光效應的作用吧。
示例1
如果你中意某個女孩,經常在她身邊晃悠,或者乘機靠近她對你都是有好處的。如果你們兩個能一同上課,或者她上班的位置離你不遠,或者你經常能在健身房看到她,這些暴露都能幫助你提高在她心目中的好感。她第一次看到你的時候,或許只給你打50分,但在健身房多次看到你之後,她或許給你打80或90分。而你幾乎還沒採取任何追求行動呢。
示例2
有個人的女友讓他給她的同事介紹男朋友,他說出了一個名字,女友簡直跳起來:“啊,他哪裡配得上我同事?”其實,她同事並不見得有多美,不過,在她眼裡,同事美若天仙。他想起他當紅娘的一次經歷。他是女方線人,朋友是男方線人。看他們遲遲沒有進展,他打電話給朋友:“那女孩可是人尖,一堆人在後面候著呢!”朋友不急不徐:“沒到時候吧。”“都很忙吧。”又過了一個月,和朋友吃飯,他聲討:“你那牛糞怎么回事,我這兒鮮花可等著呢!”朋友回:“什麼世道,牛糞不急鮮花都急了。”玩笑過後,停下來想,自己是否也有同樣的傾向——覺得自己的朋友無可挑剔,別人都是高攀。
示例3
有個人利用業餘時間為一些國內知名作家幫了一些忙,把他們的作品買到了海外。其實,他跟這些作家並不認識,只是海外出版商來找他的時候,他才“現上轎子現扎耳朵眼”,你還別說,還挺來得及。有一次,越南的一個出版商要購買瀋陽一個知名作家的作品,得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他正在北京的漁陽飯店開會。沒辦法,他只好趁機搞點副業,給一個出版界的同行、在瀋陽頗有人脈的朋友和一個業內媒體朋友發了短訊息,三分鐘不到,他便得到了他要找的作家的聯繫方式,而且是全套的。朋友還囑咐他,這位作家眼下就在北京,過兩天就回瀋陽了。
他開完會,當晚就跟這位作家聯繫了。還真行,沒兩天就收到作家的反饋,最終將其若干部作品的著作權賣到越南。儘管他跟著名作家們素昧平生,而且還是沒有任何人介紹就貿然打擾,可是作家們多半跟他合作都是不錯,還有的作家跟他建立了良好的關係。要說也奇怪,在如今這個多數人謹慎交往的年代,他居然能夠贏得大多數作家的信任,真有點不可思議。不過,細想起來,出現這種結果也是有道理的,說不定就跟他經常在著作權界拋頭露面有關係,跟在行業內經常交流有關係,也跟常在有關媒體上發個小文有關係。也就是說,露面次數多了,認識他的人就多了,了解他的人也多了,有的作家就說,雖然未曾謀面,可是對他已經知道不少。信不信由你,他單位有的新員工來他社之前對他們這個單位了解不多,可是對他卻關注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