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應付購料款

暫估應付購料款是指企業訂購的材料月末已到貨驗收入庫,但因結算憑證未到貨款未付,暫按計畫成本或估價入帳的款項。對於此類已入庫、未付款的材料,平時可暫不記帳,待結算憑證到達支付貨款後,再按正常程式記帳。

為了如實反映資金動態,使總帳各材料科目的月末餘額與倉庫材料明細帳及實物保持一致,對月末已入庫未付款的材料,應暫估入帳。即在“應付購貨款”科目下,設定“暫估料款”明細科目;月末根據已入庫、未付款的收料憑證,借(增)記有關材料科目,貸(增)記本科目; 下月初按原分錄用紅字沖回。實際支付貨款時,再按正常程式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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