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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務定義
“智慧法務”是指:主動順應網際網路時代公共法律服務的更高要求,持續推動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與法律服務工作的高度融合,有機加強資源整合、流程再造、機制創新和法制保障,構建以“智慧決策”、“智慧服務”、“智慧管理”、“智慧組織結構”為主要特徵的智慧法律服務新格局。其實質是運用現代化的的科學技術手段,探索新型法律服務供給模式,填補傳統法律服務的盲區和空白,破除服務力量不足、資源分布不均、信息數據閉塞等法律服務的瓶頸與局限,向社會提供“法律諮詢智慧型問答”、“法律服務智慧型導航”、“案例資料智慧型推送”、“法律風險智慧型檢測”等更加普惠均等、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讓民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套用體系
“智慧法務”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內涵:
智慧決策
就是通過對大數據的縝密邏輯分析,充分發揮信息數據的輔助支撐作用,從依靠直覺與經驗決策轉變為依靠大數據決策,最大程度地實現決策的科學化。
智慧服務
就是藉助大數據,轉變傳統的單向服務模式,對公眾的服務需求合理細分、準確感知,引導司法行政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逐步深化人工智慧技術在法律服務領域的套用,提升法律服務的流程化、標準化和精準化水平,帶給民眾更佳的服務體驗。
智慧管理
就是通過對管理要素的探測、分析和判斷,降低管理成本、最佳化管理手段,更好地回應管理訴求,體現公平、高效、開放的現代管理特質。
智慧組織結構
就是通過構建數據共享協作體系,轉變傳統的組織形態,破除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之間的行政界線和信息壁壘,實現即時性溝通、互補式協作和扁平化管理,提升組織的運轉效率。
產生背景
人類社會已進入高度信息化的時代。在這個時代,線上生活成為新常態,倒逼線上政府也必須成為新常態,推進“智慧法務”,打造人民滿意的司法行政機關,已成為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
從工作要求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息化工作,信息化已經成為國家戰略。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擔任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組長,作出了“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的重要論斷。在全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習總書記要求廣大領導幹部通過網路走民眾路線;要求各級領導必須要懂網、用網,通過網路發展讓人民有更多的獲得感。國務院2015年發布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明確提出,“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機制,實現基於數據的科學決策”。
從信息化的發展趨勢看,智慧法務建設基礎和支撐是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移動互聯、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日漸成熟,信息化發展進入新階段。這些都為智慧法務的構建提供了技術實現途徑。
從法律服務的現實需求看,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長。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提升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作為司法行政部門,要主動把司法行政職能與人民民眾的現實需求有效結合起來,通過加強和拓展民生領域公共法律服務,持續為廣大民眾提供適銷對路的公共服務產品,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領域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
在這樣的背景下,江蘇司法行政系統主動順應大數據時代政府“智慧治理”要求,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特點,提出“智慧法務”發展目標。通過打造“智慧法務”,從而使法律服務智慧型便捷、業務管理精準高效、工作開展協調有序、回響處置及時迅速,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法治惠民成效。
套用實踐
2017年,江蘇省司法廳於啟動12348江蘇法網2.0智慧版建設,通過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引入,打造智慧型化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初步形成具有三大套用場景、八大服務主題、十多項特色產品的完整服務體系。同時,線上下同步推出實體“智慧小司”機器人,讓民眾足不出戶共享法治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