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家電云云互聯互通第2部分:信息安全能力要求

《智慧型家電云云互聯互通第2部分:信息安全能力要求》是2019年03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型家電云云互聯互通第2部分:信息安全能力要求
  • 外文名:Cloud to cloud interconnection for smart household appliances Part 2: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 標準編號:T/CHEAA 0001.2—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3月15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3月1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姜風、劉龍威、王淼、蘇州、李楊、張亞群、張沛、羅壽中、李昱兵、黃辰、陸軍鋒、陳挺、劉復鑫、李桂豐、黃聖祥、謝廠節、萬春暉、邵光達、錢海峰、柯都敏、周瑞鑫、井皓、祖岩岩、黃兵、胡協斌、張瑜龍、祁樹壯、羅新宇、嚴勇、陳嘉琦、廖傑、畢志國、張天順、曾偉樞、張小平、王濤。

起草單位

中國家用電器協會、杭州塗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海爾科技有限公司、博西家用電器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廣州雲智易物聯網有限公司、聯想(北京)有限公司、青島聚好聯科技有限公司、TCL電子控股有限公司、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創維集團有限公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蘇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部分規定了在中國開展云云互聯互通業務的各關聯廠商雲平台(以下簡稱各雲平台)之間云云互聯互通接口及相關要素的信息安全能力要求、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要求、相關標準及技術法規以及對用戶數據和隱私保護的特別要求。 本部分不涉及對各雲平台上非云云互聯互通業務的安全和隱私性做要求。

技術內容

近年,隨著越來越多的家用電器接入了網際網路、物聯網,眾多家電廠商的智慧型雲平台從私有走向開放共享,而信息安全風險也隨之被擴大,所以,實施云云互聯互通的廠商間達成一致的信息安全要求就勢在必行。
本部分針對家電云云互聯面臨的信息安全風險,提出了實施云云互聯的雲平台接口的信息安全能力要求、出現安全事件的協同管理機制、應滿足或參考的國內外標準和技術法規、用戶數據和隱私的保護規定,旨在幫助云云互聯的企業達成一致的信息安全規範,保障雙方利益,遏制因共享而產生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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