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流失補償稅是一種旨在減輕第三世界國家人才外流損失的稅收。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貝格維特 1972 年提出。具體辦法是:從開發中國家移居已開發國家的專家在最初 10 年內每年將其純收入的 10%作為智力流失稅交給流入國。
流入國不僅應將這筆稅款的全部,而且它還需拿出同樣數額的資金一併交由聯合國的某一機構,建立開發中國家援助基金,推進其教育和經濟的健全發展。這一計畫在國際上引起強烈反響,但因已開發國家和外流專家的激烈反對, 一直未能實施。
智力流失補償稅是一種旨在減輕第三世界國家人才外流損失的稅收。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貝格維特 1972 年提出。具體辦法是:從開發中國家移居已開發國家的專家在最初 10 年內每年將其純收入的 10%作為智力流失稅交給流入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