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組織農業生產資料供應、扶持發展農村商品生產、收購、推銷農村產品、提供農村飲食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
  • 辦公地址:景谷縣威遠鎮人民路123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合作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指導各種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促進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協調與合作。
(三)協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政府和其他組織的關係,依法維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各類合作經濟、合作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擔負以農資供應服務、農產品流通、農業信息服務為主的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
(五)組織開展對合作社和合作經濟組織成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合作社及合作經濟組織成員的素質。
(六)代表當地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國際、國內合作社組織的交流和協作。
(七)開拓城鄉市場,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八)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社委託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監事會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2名(副科級)。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主任 許清:主持縣社全面工作。負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教育培訓,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統籌合作經濟與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聯繫縣紀委派駐工信局紀檢監察組。
黨組成員、監事會主任 尹政榮:負責派駐永平鎮平江村駐村工作隊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 魏大平: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工作。分管單位人事,辦公室和監事會日常工作,社有資產監管,系統項目建設,單位“十四·五”規劃,信訪和綜治維穩,安全保衛等工作。主抓冷鏈物流產業。
分管辦公室、人事職教股。
聯繫土產日雜公司,新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鐘山供銷社,鳳山鎮供銷社,益智鄉供銷社,永平鎮供銷社,民樂鎮供銷社,正興鎮供銷社,半坡鄉供銷社,景谷鎮供銷社,邊江供銷社。
副主任 周歡: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工作。分管單位財務,統計,脫貧成效鞏固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基層社(新建村級基層社、創建標桿基層社、改造升級薄弱基層社),疫情防控和愛國衛生“七個專項”行動、農資流通,農產品流通,農村電子商務,依法治縣,工青婦,老乾等工作。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掃黑除惡,河長制,防汛抗旱等工作。主抓食用菌產業。
分管計財股、合作指導股。
聯繫景谷鑫茂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威遠大市場有限責任公司,聯發市場有限責任公司,農資公司,杧鄉大酒店,勐班鄉供銷社,碧安鄉供銷社。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縣社機關各種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組織調查研究和起草檔案工作,協調機關內部各股室的工作關係,制定工作制度,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負責縣社機關和合作社的青年、工會、婦女、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公文管理、秘書、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信息,督查機關行政事務、房產、基建、車輛、後勤、接待等管理工作;完成縣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職教股
負責縣社機關和合作社的人事勞動工資福利、獎懲、職稱評聘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縣社機關和合作社職工的招收、聘用、辭退手續;指導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評聘管理工作;負責縣社機關及合作社的離退休人員和老年體協組織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制定職工和社員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職工業務技術培訓和學歷教育;匯總幹部職工勞動的工資、人事、人才和教育報表;完成縣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合作指導股
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縣供銷合作社改革和發展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組織指導和發展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等其他合作經濟組織,組織和帶領農民進入市場;協調有關部門推廣、普及農業科技知識,指導科技項目的引進、開發和推廣套用;負責制定全縣合作經濟組織的商品基地建設的計畫、規劃、組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實施縣社機關扶貧掛鈎工作。
根據政府委託負責指導全縣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購銷、儲備及供需平衡計畫;參與研究制定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配合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管理農業生產資料市場,查處假冒偽劣商品;指導合作社安全生產經營。
負責監督檢查合作社貫徹各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查處職工和社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合作社規章制度的行為;指導合作社內部監察、法制和廉政建設工作,對合作社內部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合作社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合作社內部法律諮詢和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協助合作社內部追繳各種應收款工作;維護各類合作社的合法權益,負責縣社機關及合作社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督促;完成縣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財股
負責研究擬定合作經濟組織的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重要商品流轉計畫及儲備計畫;匯總上報統計報表。
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縣社機關和合作社的集體資產;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稅收、信貸等有關法規和制度;指導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合作社財產安全統籌工作;管理國撥專項資金、合作資金和社有流動資金,組織資金調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社有資產,擬定合作社盈餘分配製度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匯總全縣行業會計報表,進行財務分析;會同有關股室制定合作社經營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完成縣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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