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昌江區監察委員會

景德鎮市昌江區監察委員會

景德鎮市昌江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景德鎮市昌江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景德鎮市昌江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昌江區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方群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9日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9日下午,昌江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區委書記羅璇、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恩清為昌江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景德鎮市昌江區監察委員會景德鎮市昌江區監察委員會
隨後,區監察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幹部會議,羅璇出席會議並講話,李恩清宣讀區監委主任、副主任、委員任命。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員會主任方群主持會議並發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彭慶鑒,昌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程家敏出席會議。
羅璇指出,區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是昌江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昌江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也標誌著昌江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邁上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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